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红旗区人民法院接到《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区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巡察反馈意见》)后,迅速行动,立即整改,扎实做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我院巡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巡察整改总体情况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红旗区法院多次召开党组会、党支部会议、部门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系列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院党组始终把做好主动接受巡察和坚决做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扛稳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和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的重要检验。
(二)加强领导,细化责任。红旗区人民法院接到《巡察反馈意见》后,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研究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进行逐项分解,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清单、细化内容、规定时限、明确责任,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及时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传达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具体实施办法,要求各责任部门限期做出整改报告。
(三)注重结合,提升实效。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提升红法政治站位,优化红法政治生态,促进红法工作发展,打造红法特色品牌”的重要契机,着力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强化成果运用,着力提升服务社会大局能力。深入推进巡察整改工作,有效转化巡察成果,以日常工作带动整改,以整改促进日常工作。
二、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扎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度不够,仍停留在书面传达的表面层次。班子成员检视问题不足,整改落实停留在纸上。
整改措施:一是梳理归纳“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清单、深刻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合理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制定《2021年红旗区法院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制度。三是强化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制定《党组中心组学习讨论会制度》,党组中心组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讨论会;开展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等,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敬业精神。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待加强。院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科学谋划部署推进司法领域实时性调工作机制不够完善,落实措施不深不细。审判业务和意识形态结合不够紧密。意识形态基础性工作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21年政治业务学习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讨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制定《红旗区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临聘人员退出机制管理办法》,将临聘人员培训工作纳入2021年培训计划,加强对聘用人员的教育管理;《制定2021年度调解员培训计划》。二是在微博、微信、官方网站等平台,增设“案例普法”专题栏目,发布典型案例,开展普法教育。3、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明确意识形态管理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日常工作。
3.履职能力有待提高。院党组统领作用不突出,在全市法院工作中部分指标落后。谋划提升审判质效不够有力,改判和发回重审率较高,部门质效指标落后全市平均水平;为正确处理好充分有效放权与强化监督管理之间的关系。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审判管理,切实提升案件质量。针对服判息诉率低,发还率高等问题,试行案件评查制度,以法官会议为载体,以审管办为牵头部门,对发还改判等案件进行评查,并实施定期通报制度;严格执行《最高法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实行类案同判,加强上下级法院的沟通交流,统一裁判尺度,提升司法公信力。二是完善《红旗区法院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责清单(试行)》、《红旗区法院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责清单》等制度,严格按照各级相关司法改革文件的规定,明晰院、庭长的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职责权限。同时,依托信息化平台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和节点管控,完善案件制度管理体系,完善审判管理机制。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4.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到位。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抓的不细,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层层传导压力不够爱,落实措施棚架。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认识不到位;经常性提醒教育做得不到位;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少。
整改措施:一是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制定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及目标要求,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情况汇报,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二是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党员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加强对重要岗位、重点工作、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在权力运行和职责履行过程中加强流程控制和管理,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级分别制定出对应的防范措施,以防风险变为实害。四是推行智慧就餐,实行每日每餐提前报餐制度以及刷脸就餐制度,打造节约型食堂。
5.工作作风不实,“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不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现象;在接待群众时工作方法简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答疑能力不足,政策解释不清晰,导致群众满意度不高,造成重访案件。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判前释法、判后答疑”工作。提高案件承办人对释法工作认识,引导承办人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解惑释疑,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二是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院长接待日制度、健全完善《红旗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规范制度》、《红旗区法院涉诉信访首问责任制制度》等,加强党组成员接访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办结的衔接。三是按照“到位一处理”工作原则,依法依规处理信访案件,确保合法诉求解决到位,合理要求帮助到位,无理诉求解释到位,违法行为处理到位。四是加强业务学习,坚持业务知识学习常态化,不断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做好答疑释法工作。
6.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财务管理不到位。资产管理核算不规范,存在固定资产应入账未入账问题;执行加班补贴发放制度不严格,未指定具体实施办法,缺少考勤依据、领导审批和单位内公示等程序;执行款专户管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要加强对资产的管理,按照标准及时入账,制定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对每笔业务、每项资产都逐笔逐项分析,严格按照《红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二是现已将无人认领的不明款项和利息上缴财政,今后将加强执行款专户的管理,定时整理长期未发放的执行款,及时找出原因并及时发放。三是严格执行加班补贴发放制度,做到有理可依。完善离任交接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以保证往来事项能及时清理了结。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7.抓党建思想认识不到位,党建工作薄弱。存在重审判轻党建思想。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够。没有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提高审判质效、化解社会矛盾的各个环节;支不设置不科学,开展活动受影响;学习教育实效性不强,党内生活的形式比较单一。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完善《红旗区法院党组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将党建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压实党建责任,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开展,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建立健全党员积分制度,以机关党建实效去推动审判质效的进一步提升。二是合理调配各支部党员人数、党组人数,各支部党组成员数不得超过两人,避免发生同一党支部党组成员过于集中现象,充分发挥党组成员在支部中的引领作用。三是加强党建工作学习培训力度,对各支部书记、党务干部、每一名党员干警进行党建业务专题培训。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的形式,增强做好党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党员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
8.落实市委巡察整改不到位,“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力。仍然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发放加班补贴问题;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未将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纳入警示教育内容,未达到“处理一人、教育一片”的警示效果。
整改措施:一是规范执法执勤公务用车管理信息平台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制定执法执勤平台派车规则;严格落实加班补助发放制度。二是深化纪律作风,用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集中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震慑警示作用。制定《集中开展刘森等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等,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将我院2017年以来的违法违纪案例整理成典型案例库,下发至各部门,通过整顿活动,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
三、强化结果运用,构建长效机制
红旗区法院经过近期的巡察整改,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我院的相关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我院党组清醒认识到,巡察整改必须举一反三,透过现象看本质,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持之以恒抓好落实。下一步,按照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建立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机制的工作要求,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我院整改成果。红旗区法院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政治站位,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院,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不断推进法院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中共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