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五除”、“四查四促”以及 “抓促”等专项活动的有效开展,红旗区法院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学习。出台周学习季测试制度,结合各项活动方案,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确定每周五下午为学习时间,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支部学习讨论相结合。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政策、法律法规等,并要求有学习心得体会。建立干警个人学习档案,每季度要对全体干警进行测试,测试成绩装入档案,作为考察综合素质的一个方面。
二是强化制度。建立周二信访例会制度,由全体党组成员、信访案件承办人参加专题会议,逐案研究对策,督办进度;完善修订部门和法官工作绩效考核规定,实行月通报季考核年综合的考核方式,既杜绝年中松懈、年底突击的现象,又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同时严格落实日常各项工作制度,审判制度等。
是强化纪律。在正面教育和制度约束的基础上,加大对干警作风纪律的督察力度。院纪检监察部门不定期到每个部门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检查干警上下班是否准时,工作时间是否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中途是否有脱岗,工作是否拖沓,对当事人的态度是否“冷、横、硬、推”,庭审是否规范,着装是否标准等,并对督察结果进行全院通报。
四是强化监督。在法院内部监督的同时,创新监督机制,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对执行工作进行法律监督。在红旗区法院“春季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中,市、区两级检察机关民行处的领导均担任活动领导小组的副组长、成员或监督评查组的组长,给予执行活动全过程的监督。同时积极实行“阳光审执”,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100%,拓宽网络视频开庭直播案件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