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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区人民法院关于做好2020年度总结评先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6 09:05:48


院各部门:

2020年,我院各项工作在院党组坚强有力领导下,和全院干警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巨大成绩。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20年度总结评先工作,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根据上级法院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对今年的奖励评先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评先奖励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全省法院奖励工作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紧密结合先进集体和个人争创活动,认真做好年终总结和奖励的评选工作。奖励要面向执法办案第一线,特别是对在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面表现突出和在审判工作中调解率高、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俱佳的干警要重点奖励。要严格把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注重实绩,好中选优,要严格奖励程序,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下而上进行推荐评选,切实体现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平公正,好中选优的原则。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评先纪律。对推荐先进集体,应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或正在被纪检监察部门、检察院立案查处等问题;推荐先进个人的必须无违法违纪问题。

二、奖励项目、名额和推荐办法

1、院先进集体5个;

2、院先进个人56名;

3、院优秀陪审员8名;

4、院优秀调解员4名;

5、单项活动大干100天先进标兵(由审管办推荐确定)。

先进个人以各主管领导分管口为单位根据干警执法办案质效为主要依据进行推荐,名额按各口按20%比例进行推荐。

先进集体的确定以本年度绩效考评数据作为为主要依据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三、呈报时间

各部门将评先结果在1月13日下午下班前报政治处。不得延期,不得超比例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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