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各部门:
根据《红旗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方案》及《红旗区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方案》及《红旗区法院英模教育方案》精神,为了深入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学习环节活动,确保干警学习效果,弘扬英模精神。培养、选树先进典型,宣传典型的先进事迹,运用典型的力量弘扬正气,鼓舞士气,激励广大干警学先进、赶先进,带动更多的个人和集体成为先进典型,壮大先进典型队伍,推动法院争创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这一主题,以先进性为标准,以培育、发现和运用典型为抓手,大力弘扬先进典型的事迹,努力营造向先进典型学习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扩大先进典型在社会的公信力和影响力,使全体干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进一步提升广大干警的思想境界、业务技能和工
作水平,为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分类指导,好中选优原则;
(二)突出特点,兼顾全面原则;
(三)实事求是,群众认可原则;
(四)动态管理,优进劣出原则。
三、工作目标
培养树立一批不同岗位、不同类型(综合、单项)的院级先进典型,培养树立一定数量的市级先进典型;力争培养树立1至2名省级先进典型,特别注重为群众司法方面先进典型的培养。
四、典型条件
(一)政治坚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依法行使公权力,认真履行法官或法院工作人员的义务,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评价良好;
(二)司法公正。忠于职守,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案件实体处理正确,办案程序合法,卷宗材料齐全,法律文书规范,近三年来无重审改判案件、无超审限案件,为保障审判工作顺利进行做出突出贡献;
(三)业务精通。认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审判工作或法院其他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善于总结经验,工作勤奋,敬业精神强,能较好地驾驭庭审活动或独立出色地完成其他工作任务;
(四)作风优良。认真落实司法为民要求,工作扎实,勇挑重担,心系群众,服务热情,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无审判作风及工作作风方面的问题,近三年来,无当事人非正常上访,无被新闻媒体曝光和本院以上领导机关通报批评问题;
(五)纪律严明。坚持原则,廉洁自律,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审判工作纪律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
五、工作程序
(一)提名推荐。法院各部门提名典型培养对象,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后,向政治部推荐,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二)组织考察。政治部负责组织对各部门推荐典型培养对象的考察,侧重考察群众基础、主要特点、廉政情况等内容,方式灵活掌握;
(三)培养树立。对经院党组讨论确定的典型培养对象,由政治部通知所在部门继续采取加强指导、培训、交任务、压担子,加强实践锻炼等组织培养措施。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法院领导干部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本着对队伍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事业负责的精神,高度重视典型培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强检查指导。政治部要适时对典型培养工作进行了解,改进工作措施,挖掘提炼典型对象的先进事迹;撰写先进事迹、宣传稿、制作ppt。举办先进事迹报告会,在全院掀起学先进、比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宣传推广。利用大会典型发言、典型表彰、事迹宣传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典型人物的好思想、好体会和好做法,特别注重把典型创造的带有普遍性、根本性的经验总结出来,提炼出来,推广出来,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力求树立一个先进典型就能成为一面旗帜,就能倡导一种精神。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