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幵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 整顿的意见》,按照中央、省、市、区教育整顿办公室统一安排,结合红旗区人民法院工作实际,现就红旗区人民法院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宗旨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2、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
3、弘扬党的光荣传统、优良作风,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
4、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5、结合各行各业实际,立足本职岗位为人民服务。
6、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最现实的利益出发,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基层的困难事、群众的烦心事,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7、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以昂扬姿态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二、总体要求
1、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最可靠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心是最大的政治。全院要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坚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
2、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优化服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夯实司法为民根基,牢固树立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理念,通过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强化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优化社会效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时刻感受到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保障。
3、要严格落 实中央关于幵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部署要求,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全过程,并长期持续坚持下去。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努力化解“立案难”以“让群众少跑路,办成事”为服务标准,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杜绝有案不立,搪塞推托、推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递交诉讼材料,对不熟悉网上自助立案的当事人,全程指导帮助。
责任领导:郭德方、王珏
责任部门:立案庭、行政科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加大速裁团队建设,让群众感受高效办案效率。完善繁简分流、小额速裁制度,加强速裁团队建设,缩短办案周期。将速裁团队纳入诉讼服务范畴,与诉前调解对接,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快速裁判,公平公正、高效快捷解纷止争。
责任领导:郭德方
责任部门:速裁团队、综合诉讼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一站式多元解纷,多方调解促和谐。通过人民法院调解互联网平台,开展线上线下矛盾纠纷诉前调解,同时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调解组织对接,相互委托委派开展调解工作。
责任领导:郭德方
责任部门:综合诉讼服务中心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落实司法公开制度,阳光司法促公正。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中国庭审直播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依法公开案件审判、执行流程信息、案件庭审及裁判文书等信息。
责任领导:王珏
责任部门:审管办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暖。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依法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责任领导:付朝晖、郭德方
责任部门:立案庭、执行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实行院领导轮流信访接待值班制度,畅通民意渠道。每天保证一名院领导信访值班,接待来访群众,有诉必理、有访必接,让群众投诉有渠道、疑问有答复。
责任领导:郭德方
责任部门:立案庭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定期开展送法六进活动及法治宣传活动,提升群众满意度。结合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医院”等活动,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责任领导:崔进
责任部门:政治部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八)、全面推行智慧执行、公开执行,努力破解“执行难”。立案后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网络财产查控,实现全市范围内对不动产、车辆、土地等财产“总对总”“点对点”的联网查询、冻结或扣划,尽最大努力保障当事人胜诉利益。
责任领导:付朝晖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九)、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构建良好诚信体系。积极向有关部门提供失信查询证明,使失信被执行人在参与选举、提拔晋升、子女入读私立高收费学校等方面的资格受限。
责任领导:付朝晖
责任部门:执行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十)、全力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压缩审判执行案件办理周期,依法、稳妥处理破产案件,积极开展精准服务民营企业活动,举办法律讲座,定期发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
责任领导:李新生、王珏
责任部门:审管办、民事审判庭、小店中心法庭、开发区法庭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