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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区法院三项内容丰富“错案警示日”活动

  发布时间:2011-05-10 11:28:58



干警递交承诺书


剖析错案成因

    为牢记错案教训,提高办案质量,根据省高院和市中院的要求,结合法院实际,红旗区人民决定在全院开展“错案警示日”活动,并制定了活动方案,成立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了活动的方法、步骤和内容,保证“错案警示日”活动落到实处。

    一是进行集体警示教育。5月9日上午,法院全体干警着装整齐地集中在会议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宇向干警们通报了赵作海案件的形成经过及处理情况。党组书记、院长刘卫红结合该案得出的教训,从加强廉洁自律、强化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案件质量等方面,语重心长地对干警们进行了教育。

    二是组织审执一线法官递交案件质量承诺书。在刘院长教育讲话以后,全体法官纷纷写下案件质量承诺书,向党组保证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做到廉洁执法、公正司法、敬业爱岗,自觉坚持“三个至上”、坚持“三个拥护”、做到“三个维护”。

    三是召开座谈会,撰写心得体会。警示日当天,红旗区法院以部门为单位,围绕赵作海案件的教训,结合各自岗位职责,认真查找是否存在司法理念偏差、责任意识不强、办案水平不高、公正执法不严等问题,逐一剖析,制订整改意见,并撰写心得体会。

责任编辑:孟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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