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法院工作要求,结合全市两级法院第四季度“抓整改、提质效、争先进”专项活动和当前红旗法院审判执行实际情况,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审执质效两提升,信访存量一消化”活动,决战第四季度,锚定目标,决胜攻坚,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及全院涉诉信访案件集中评查化解工作。最终实现红旗区法院2021年度整体工作进入全市法院前三名的目标任务。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力推进案件质量改善,树立系统思维、整体思维,把加强案件清结提升结案率与提升审执质量、降低解纷成本紧密结合,力争年底全院审判执行质效整体进入全市法院前三位。强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大简易程序、小额程序适用力度,公正高效低成本办结每起案件,促进结案率取得较大幅度的明显提升。不断强化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严格落实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发回重审、指令再审、信访、代表委员关注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升案件质量。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聚焦审执工作主业的同时,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持续助力优化法制化营商环境。持续推动灾后重建法律服务工作,就涉灾涉疫案件,用好各项诉前化解机制,推动案件化解在诉前。加强金融审判与执行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推进涉农信社案件的执行工作,加快财产处置速度,提高执行到位金额。统筹抓好法院宣传工作,总结形成红旗法院特色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向社会积极展现法院担当和队伍良好风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活动安排和目标任务
本次活动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审判工作目标
1、结案率目标。11月底,结案率达到95%以上。12月底,结案率达到98%以上。
2、审判质量目标。12月底,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0%,一审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低于1.5%。
3、审判效率目标。12月底,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到95%以上,平均审理天数在45天以下,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并稳定在90%以上;小额程序适用率达到并稳定在23%以上。
4、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目标。原则上,活动期间不得新增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现存的8件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除具备法定“中止”事由外,11月底前基本清理完毕,12月底前实现清零。
5、司法公开目标。11月底,庭审直播率达到20%以上;12月底,庭审直播率达到25%以上,裁判文书上网率达到并稳定在90%以上。
6、三个月以上未结鉴定案件清理目标。原则上,活动期间不得新增三个月以上未结鉴定案件。现存的三个月以上未结鉴定案件,11月底前基本清理完毕,12月底前实现清零。
(二)涉企五类案件“执行合同”目标
涉企五类案件审执立案时长始终保持在1天以内,平均审理天数在45天以内,上诉案件平均移转天数在30天以内,首次执行案件平均办理天数在80天以内,解决商业纠纷总耗时进一步压缩,保持在全市前三名。
(三)执行工作目标
1、执行质效指标。11月30日前,11项执行质效考核指标均超过全市平均值。“3+1”核心指标要保持常态化达标,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执结率在12月10日前要达到99%;执行信访办结率在12月15日前要达到95%;终本合格率要始终保持在100%;执行案件整体执结率在11月30日前要达到85%,在12月20日前要达到90%。严格落实案款“一案一账户”管理,案款执行到账后在30天内发放到位,涉企五类案件的案款在执行到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位,坚决杜绝案款超期发放现象。
2、重点案件管理目标。涉企五类案件执行平均用时在11月30日前控制在100天以内,在12月20日前控制在90天以内。涉黑恶、涉党政机关案件的执结率在11月30日前达到90%,在12月20日前达到95%,且两类案件各项质效指标不低于全市平均值。
3、其他执行指标目标。提升事项委托期限内办结率、高中级法院分级督办占比、督办事项期限内办结率、失信“屏蔽”转“撤销”数量四项考核指标,确保年底平安建设考核中不出现扣分项。
4、执行积案化解目标。现有超1年以上案件清理率达到90%以上,超6个月未结案件清理率达到95%以上。坚决杜绝产生新的超期案件。
5、执行规范管理目标。加强终本、终结执行案件规范办理,及时规范上传终本裁定文书,务必实现100%上网。执行卷宗材料和系统节点要真实统一、相互印证,务必在结案后一个月内完成归档,归档率达到100%。
(四)信访工作目标
将第二批教育整顿的线索办理与信访案件办理结合起来,切实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严格执行首接首访负责制,坚持“有访必接、有诉必理、有疑必释、首问负责”,对信访事项提出明确具体处理意见,并跟踪、督办,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努力从根本上减少信访存量,控制信访增量。分类分口建立信访台账,逐案明确包案领导及责任人,重点关注重复访、重复交办案件,院领导亲自包案、亲自接谈信访人、亲自研究化解方案、亲自协调解决问题,推动疑难复杂案件解决。以执行工作顽瘴痼疾整治为契机,加大执行工作规范化,推动跟进第一批教育整顿交办线索中执行问题落到实处。对交办督办案件、信访案件、审执过程中的案件、重大敏感案事件等进行全面梳理,建立负面清单,防范重大舆情风险,确保辖区的安全稳定,最终实现年底信访化解率、息诉率进入全市法院前三名的目标要求。到11月30日前,信访案件办结率达到90%以上,到12月底,进京赴省访全部办结。坚决杜绝信访案件积压,表面评查化解信访案件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今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圆满完成年度审执质效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根本职责所在。对标上级工作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审判执行工作的迫切需求,全院审执及各项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实现整体审执质效进入全市前三,任务艰巨。全院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审执质效两提升,信访存量一化解”活动上来,促进审判执行质效核心指标实现较大幅度明显提升,确保如期实现工作目标。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全院合力。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于惠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审执业务部门、综合办、政治处、审管办等多部门联合的工作小组,确保活动顺利开展。院长对此次活动亲自督导落实;审管办要及时分析研判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全面把握活动进展情况,每周通报工作进度,切实做好审判管理;分管业务院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身作则,当好表率。各业务部门负责人,要按照既定的办案任务,督促、指导本部门员额法官按时完成办案任务。员额法官要大力弘扬爱岗敬业、拼搏奋斗的精神,集中精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高质高效完成组织交给的办案任务。
三是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院党组安排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活动期间,实行“两个一”,即每天加班一小时,每周六加班一天。自11月1日起,全体干警周六按正常工作日时间上班,每天下午下班时间改为6:30。审委会会议、专业法官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周六或下班后召开。综合办要加强日常考勤,对作风散漫迟到早退,不能保证有效工作时间的,及时予以批评教育。政治处要加强考核评估,加大办案标兵、办案之星等评选力度,及时总结发现先进典型,将活动成果与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级晋升等挂钩,营造比追赶超的良好氛围。督察室要加强日常督察,对活动开展不力,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要予以严肃问责。
四是做好服务保障,为审执工作营造优质环境。综合行政部门要做好政务保障,活动期间原则上不能给业务部门分派业务之外的工作任务,确保业务干警集中精力办案。法警部门要加强警务保障和安全保障,保障好院机关和办案过程的绝对安全。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车辆、加班就餐、办公设备等工作保障,为干警营造舒适舒心的工作环境。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