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1-02-22 09:41:20


    为落实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要求,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及时化解执行难问题,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完善指挥中心是体会运行机制》、《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监管工作指引》的规定,结合本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

    执行指挥中心是执行局的内设机构,旨在通过信息化手段、集约化方式,服务和支持执行工作、管理和监督执行案件、指挥和协调执行力量,使执行指挥中心成为兼具综合事务办理、信息交换、繁简分流、指挥调度、信访接待、执行公开、监督考核、决策分析等功能的实体化运行的工作平台。

    二、实体化运行的原则和目标

    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应坚持流程化、模块化、标准化的原则,要与执行团队办案模式紧密结合,充分发挥信息化和集约化在执行工作中的优势,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和实效,切实减轻执行实施团队的工作压力。在此基础上,结合执行工作实际,按照“整合司法资源、科学配置权力、优化执行模式”的要求,不断拓宽和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功能。

    三、执行指挥中心人员配置及工作职责

    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人:齐晓南

    下设内勤团队、外勤团队,负责司法网拍、执行宣传、恢复执行、协同执行、集中执行、应急调度、警务保障、事项委托、执行信访、案件督办、会议视频、执行案款、网络舆情监管、执行质效统计分析、集中装订卷宗、统一审批发布失信和限高等多项事务性工作。

    四、执行指挥中心的职责

    (一)集中办理事务性工作

    1.执行指挥中心外勤团队负责集中接收、办理全国其他法院通过委托执行管理系统发来的委托执行请求;同时根据执行实施团队指令,集约办理查询被执行人不动产、户籍、暂住证、驾驶证、公积金、税务登记等信息。

    2.网拍团队集中办理全院案件的司法拍卖工作,实现“司法拍卖业务专业化”,提高司法拍卖效率,促进成交率和溢价率提升,确保申请人及被执行人权益最大化。

    (二)案件管理工作及运行流程

    1.配合快执团队需求分派案件

    为了在充分保障案件质量的同时,加快案件办理节奏,大幅度缩短办案周期,确保快执案件的“精、准、稳”,以实现执行质效又好又快发展。将冯国鹏团队、李海泉团队变更为快执团队,明确“一次见效”的工作思路,对于简易执行案件要精准采取强制措施并让执行措施发挥效果,一次性执行结案。

    执行案件立案后,由快执团队团队长率先选择简易案件,并由内勤在系统中将案件分派给相应快执团队,快执团队收到案件后,通过强化执行惩戒手段,在简易执行案件中“对症下药”,力求“一次见效、药到病除”。

    2.繁简分流管理

    快执团队未选择的案件,依照正常程序每位承办人十本轮流分配。快执团队已经选择的案件,在执行过程中结合案件财产查控结果、案件类型等因素,初步对案件进行办理后发现案件无法在短时间内办理结案的情况下,开启繁简分流机制,由内勤在系统中进行调度,将案件再次进行流转,再次分配给普通案件承办人办理。

    3.案件流转标准化

    为避免案件流转随意化,在办案过程中出现需要流转的情况时,首先要求快执团队案件承办人对案件进行初步了解,判定为非简单案件后,再由执行团队分管副局长对案件的繁简程度进行再次研判,确定不属于简单案件后,再由内勤将案件分配流转到相应执行团队办理。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40982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