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届四、五中全会和省、市、区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全覆盖工作,更好地打造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法治宣传教育模式,从更高起点上开创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结合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优化营商环境的基础作用,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守法全过程在优化营商环境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便优化营商环说成为向群众宣传法治的重要来说,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教育引导全民形成办事依法、说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二、筛选条件
“以案释法”是利用日常办理的案件中发现的案例诠释法律的过程。筛选出来的典型案例要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针对性强的案例,以这些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通过我院公众号平台及官方网站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典型案例的发布内容包括案件名称、基本案情、处理情况,相关法律规定等。
三、筛选程序
1、由院内各部门上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典型案例。并附上报理由。
2、院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在接收到各部门上报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典型案例后,进行择优选取。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2021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