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相关部门:
为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提高全院执行质效水平,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的堵点难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五年纲要》、《关于进一步完善执行权制约机制加强执行监督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省、市法院工作要求,结合全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智慧化为支撑,以“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分段集约、规范高效、便捷透明、系统联动、责任到人”为指导,以省法院《关于全面推行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的指导意见》、《关于集中初次接待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关于执行案件材料收转工作的实施意见》、市中院《关于扎实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改革文件为操作指引,实现执行质效的全面提升。
二、组织领导
成立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加强改革工作组织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党组书记、院长于惠清
副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付朝晖
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沈志勇
成 员:执行局政委齐晓南
执行局副局长武军霞
执行局副局长彭晓明
办公室主任李亮
法警大队队长许双超
立案庭长卫素红
行政科科长郭徽
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勾瑞海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齐晓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有:原培宏、郭徽、段颖、马思远。
三、重点工作
一是组织学习新版执行系统应用。
二是制定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细则。
三是制定执行卷宗材料收转工作实施细则。
四是建立指挥中心主导下的事务专员机制。按项目化要求确定专管员或专管团队,对执行事务进行集约化办理,确定工作职责和人员配备。
五是建立执行实施案件团队办案模式,设立速执团队、普执团队、特执团队和小标的案件一次性有效执行团队,确定办案范围和人员配备。
六是设立卷宗整理中心,确定办公地点、工作职责和人员配备。
七是设立执行初次接待窗口,确定办公地点、工作职责和人员配备。
四、时间安排和责任部门
本次改革分为四个阶段:
(一)发动动员阶段(2022年3月10日前)
本院要通过召开动员会、研究会等不同形式,认真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特别是省院为本次改革制定的专项意见文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切实增强改革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顺利推进改革深入动员、凝聚共识、形成合力。
责任部门:本院执行局
(二)学习筹备阶段(2022年3月11日至3月31日)
1.组织学习新版执行系统(3月11日至3月31日)
充分利用省法院新版执行系统培训会的课件、视频演示、常见问题等材料,认真组织全体执行干警进行系统学习,在省法院统一安装调试后,要在3月底前全部应用新系统办案并熟练操作。
责任部门:本院执行局、立案庭、审管办
2.制定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实施细则(3月18日前)
根据省法院《关于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的指导意见》、《执行案件流程节点规范化操作指引》等相关文件,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繁简分流实施细则。细则要内容全面、衔接有序,突出提高执行效率要求。
责任部门:本院执行局
3.制定执行卷宗材料收转工作实施细则(3月18日前)
根据省法院《关于执行案件材料收转工作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制定符合本院实际的执行卷宗材料收转工作实施细则。细则要涵盖“卷宗管理中心”建设、人员配备要求、执行卷宗等材料的流转和查阅、电子卷宗整理和归档等详细要求。
责任部门:本院执行局、政治部、办公室
4.建立指挥中心主导下的事务专员机制(3月18日前)
按项目化要求确定专管员或专管团队,对执行事务进行集约化办理,确定工作职责和人员配备。各个模块之间、模块与执行员之间形成了相互制约、相互推动的运行机制,以模块主动推动措施为主线成为原则,执行员指令成为例外和辅助。对执行案件,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快办案、办好案成为首要目标。
责任部门:本院执行局、审管办、政治部
5.建立执行实施案件团队办案模式(3月18日前)
速执团队和小标的案件一次性有效执行团队按“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配置;普执团队按“资深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配置;特执团队按“局领导+法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配置。速执团队可适当增加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人数。特执团队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集中执行行动,临时抽调其他团队人员参加。
责任部门:本院执行局、政治部
6.设立卷宗整理中心(3月25日前)
执行案件“卷宗管理中心”应参照档案管理中心设置,应有专门的场地、卷宗材料保存柜和卷宗整理工作台,做好纸质材料的保管和防护工作;“卷宗管理中心”应配备高速扫描、打印、装订等设备,有条件的法院可配备“云柜系统”。负责电子卷宗材料同步审查和纸质材料的收取整理、扫描上传、命名编目、同步归档等工作,全面实现电子卷宗规范化随案同步生成,推进执行案件全流程无纸化办理。配备4-6名工作人员。“卷宗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由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组成,执行指挥中心主任或综合部门负责人兼任“卷宗管理中心”负责人。
责任部门:本院政治部、办公室、服务中心、行政科和执行局
7.设立执行初次接待窗口(3月25日前)
在立案场所设立执行立案窗口和执行初次接待窗口,执行初次接待窗口应紧邻执行立案窗口。两个窗口应分别设置窗口标识牌,配备相应的办公用品。执行初次接待窗口由执行局委派资深法官或法官助理负责。
责任部门:政治部、服务中心、行政科、立案庭、执行局
(三)推进实施阶段(2022年4月1日-5月10日)
组织全院调整办案模式、人员架构,系统化整合执行工作力量,建立按照员额法官(资深执行员)主导下的团队化运作模式,卷宗管理中心和初次接待窗口实体运行,高标准推动实现对卷宗和办案数据的集中管理。
(四)自评验收阶段(2022年5月11日-5月20日)
全院要做好自评自查工作,5月10日前,组织执行局、政治部、审管办、立案庭、行政科等部门参与,对照“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分段集约、规范高效、便捷透明、系统联动、责任到人”的指导思想,对照“996”集约化运行的总体要求,对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测评,做好查漏补缺、总结提升工作。验收通不过的,市中院将派驻工作组驻点指导,直至通过验收,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对基层法院年度综合考核、平安考核的重要内容。最终一次性实现省法院考核,真正推动全市法院各项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良性发展。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改革时间紧,任务重,院长担当第一责任,对各项改革亲自研究、亲自推动、亲自把关、亲自督导。要深入推进思想发动,主动更新执行理念,坚持“不换思想就换人”,彻底破除“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模式,实现工作思路从“办案”向“办事”转变,改变过去“卷宗在谁手里谁办案”为“节点在谁手里,事务在谁手里谁办案”的模式,切实解决权力寻租顽疾,全力推动执行工作体系和执行工作能力现代化。
2.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加强执行局长岗位管理。政治部要加强对改革人员配备调研,通过选调增配、轮岗交流等多种形式,切实把一批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干警充实到执行工作一线,对于能力差、不学习、自身要求不严的干警,要坚决调出执行队伍。其中,尤其是要以优中择优的标准,在全市法院组建好“卷宗整理中心”,抓紧选派出一批熟悉执行指挥中心职责、责任心强、信息化水平高的同志,确保“996”事务性事项件件均能落实到人到案,从而进一步凸显执行指挥中心“办案大脑”职能,推动实现执行模式的根本性变革。
3.认真筹划推进执行繁简分流。要在严格落实省法院繁案和简案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繁简分流实施方案。要在严格管理的同时保持适度灵活,结合执行动态管理和均衡分案的需要,鼓励将更多类型的案件归入“简案”范畴,同时要建立“二次分流”标准,对于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属于需要长周期执行的案件,以及涉及多权属争议、交叉查封等疑难问题的,分别转入“普通团队”和“特别团队”办理。同时,要将事务性工作专业化和决策性工作法官化有机结合,实现不同团队间的优势互补,根据关联案件情况,适当打破“繁简”界限,并探索安排相应团队专职承办特殊主体等特定类型的案件,确保更好的实现落实责任到人。
4.加强全员全程培训指导。要加强实战演练,逐一对照新旧系统功能,通过“系统参训、以办代训、专项研讨”等多种方式,提前对“全程监控、繁简分流、事项集约”办案模式中的效果进行预评,并从中“发掘人才”,固定岗位,明确职责。确保在改革后,能逐案对各个环节时间节点和办案规范化要求实行要素式审查,能够建立节点超期预警和问题督促纠正工作机制,确保网上网下执行材料能够实时归集,执行电子卷宗能够同步生成,从而推动形成“制度管理”和“系统流程大数据管理”的刚性约束。
6.加强内外联动。要实现切实解决难,需要将内部改革增效和外部的联动协作相互融合。这就要求,全市法院在深入推进执行权运行权机制改革的同时,要按照省法院统一部署,逐步推进与各联动部门和法院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措施联动。对外,要与公安、不动产登记管理、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协作,分部门分条块推进信息对接,分层次、常态化推动查阅涉执信息、查人控财、信用督导等联动措施落地见效。对内,要加强立案、审判、执行、破产全流程推进,认真落实执行立案、结案归口管理制度,强化立审执兼顾,加强裁判文书不履行后果告知,探索将保全率和案件自动履行率纳入民商事审判法院质效考评,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提升生效裁判自动履行率,要进一步畅通“执转破”路径,通过破产重整加快化解一批执行积案,形成攻坚破难的“全院一盘棋”。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