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法院开发区法庭始终坚持以“枫桥经验”为依托,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抓手,把调解工作融入人民法庭审判工作全过程,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最大限度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近日,开发区法庭就深入贯彻了这一理念,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经过办案人员细心耐心的沟通说理,原告陈某主动提出撤诉,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成功挽救了一段即将破碎的婚姻。
案情简介:
原告陈某与郭某于2014年7月登记结婚,婚后男方及家人对陈某与孩子关心甚少,经常因生活琐事吵架,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承办法官吕菲接收案件后,详细查看卷宗,把陈某约到法庭,与书记员一起详细了解了陈某的生活情况,认真倾听原告陈某的诉求,耐心梳理问题症结,充分尊重当事人诉权,让陈某在心理上和情理上得到理解与尊重。原告陈某被法官和书记员的耐心倾听、温暖服务、真情的调解所深深感动,连连道谢,最终解开了心结,主动提出撤回起诉。
红旗区法院始终坚持在婚姻家庭案件中调字当头、柔性解纷,针对不同案件的特殊性,开展不同形式的调解工作,同时严格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充分考虑“感情”因素,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从当事人情感出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促使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