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落实《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2011年向社会公开承诺的十件实事》要求,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救助范围,红旗区法院出台五项举措,畅通农民工诉讼维权渠道。
一、方便立案。凡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采取窗口立案、电话立案、假日立案等多种途径,保证做到在第一时间内受理。对于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当事人,口头申请即可减、缓、免交诉讼。同时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农民工,主动为其联系法律援助,或由法院介入调查取证。
二、优先审理。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由资深法官组成的合议庭审理,着重从拖欠企业方入手,加大调解力度。符合先予执行条件的,裁定先予执行。
三、快速结案。将案件进行分类,积极尝试小额诉讼案件的处理机制,对于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就地审理,务必在一个月内结案。
四、强化执行。严格执行程序,穷尽各种执行措施,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或个人充分运用罚款拘留等手段,加大执行力度,务必保证农民工工资执行到位。
五、加强监督。院纪检监察部门强化对此类案件的监督力度,发现案件审执过程中,存在人为贻误、措施不力、工作失误等情形,将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并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