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涉营商环境五类合同案件审执工作,加强五类合同管理监督,缩短用时,减少费用成本,提高市场主体诉讼便利度和满意度,结合实际情况,立案庭特制定本方案。本方案所指“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是指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或双方为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包括一方或双方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根据案件办理流程,对立案阶段办理流程和时间基本要求如下:
一、加强买卖合同案件的识别
立案人员审查案件时应该提高案由判断的准确度。针对无法定夺是否是买卖合同时,可先通过向上级领导申请,暂立为其他案由,以防因定错案由最终影响买卖合同的考核率,待转到审判阶段,可结合实际再进行更改。
二、针对买卖合同案件进行全程跟踪
识别出涉企买卖合同纠纷后,根据案情判断以及结合当事人意愿是否转入调解,如需转入调解阶段,务必要对接好调解员进行全程跟踪调解。
制作涉企买卖合同独立台账,及时查阅案件进展,案件调解成功当天立案,如若调解不成,快速转卷正式立案。立案后,推送举证通知书、受理通知书等文书,发送短信缴费链接,并且电话通知到当事人,告知其在七日之内及时进行缴费。立案人员也要在七日之内查阅当事人是否完成交费,进而减少因当事人忘记缴费而导致的撤诉率升高,有助于避免司法资源的浪费。
三、尽量节源减流,加大调解力度
针对买卖合同案件,案情简单、符合转调解要求的,尽量引导当事人进行调解,如若不同意诉前调解的当天完成立案。对于已经转入调解的案件,立案人员要对接好调解员,对案件进行全程跟踪,调解成功后,快速出具调解书,如调解失败,在当事人的意向要求下,选择是否立案。
四、增加涉企买卖合同纠纷立案流程的透明性
涉企买卖合同加挂绿标签,且将《涉企买卖合同案件办理节点记录表》夹入随案卷宗中,这样对于案件办理阶段耗时、办理情况可以清晰掌握,要做到当天分案,最多可延长1天。
五、完善“导诉员”功能
诉讼服务中心是人民法院听群众心声、解群众疑难、排群众心忧的重要窗口。在原有的服务项目上增加便民举措。提升导诉专业素养,定期考核法律知识,加强知识储备,以应对各种繁杂问题。为加大案件分流,减轻立案压力,导诉在无接待当事人的情况下,酌情会进行审核立案工作。
六、开展“企业信访维权通道”,快速解决问题
时刻关注企业进展,努力将保护企业权益最大化,关于涉企案件信访维权,开展企业信访维权绿色通道,及时开启优先特权服务,联系到相关部门,追踪到底,为中小微型企业纾难解困。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