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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心态惹的祸

  发布时间:2011-06-16 08:29:52


    因对行政执法人员处罚朋友的车辆不满,而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报复。2011年5月10日,河南省红旗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王平有期徒刑七年。

    被告人王平,男,现年38岁。王平因朋友的车辆被本县资源运营管理局扣押,而委托朋友到被害人张朋处说情,后因朋友未说成事最终仍被罚款1500元,被告人王平心存不满。2010年5月2日早上9时许,被告人王平驾驶自己的银灰色昌河北斗星汽车在本县南环碰到被害人张朋乘坐的黑色现代汽车后,王平即驾车尾随被害人所乘坐车辆从本县跟踪到新乡市红旗区健康路中国工商银行门前,在被害人张朋等人下车离开后,王平将车辆停放在被害人张朋的车辆后面等待被害人回来。从银行门前录像上显示,在此期间,王平驾驶其车辆朝着被害人车辆方向进行了两次试车行为。上午11时12分,当被害人张朋返回准备上车时,被告人王平驾驶其车辆加速撞向张朋,未造成损害后果。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平因对被害人处罚其朋友车辆一事不满,随驾驶其车辆冲撞被害人进行报复,由于被害人及时避让从而损害结果未发生,故被告人的行为已成立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李艳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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