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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亮剑】搜查行动传捷报 金融清收1000万添新绩

  发布时间:2023-09-22 08:11:45


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红旗区法院有“高招”

采取“强制搜查+司法拘留”

促使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

1000万元!!!

9月9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金秋亮剑”专项行动开启以来,高度重视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清收、涉民生等各类案件的执行,聚焦重点案件,精心部署多措并举,执结了一大批案件,有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金秋亮剑”第二季搜查专项行动中,执行局果断采取“强制搜查+司法拘留”手段,促使一起大标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快速履行。

新乡某银行与新乡某水泥公司、赵某等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883万元。进入执行程序后,该案由刘啸风法官承办,依法查封该公司银行账户、查封机器设备等财产,但实际价值与执行标的相差甚远。刘啸风团队穷尽手段查询财产无果,同时多次与被执行人赵某(水泥公司法人)释法,告知其规避执行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赵某等人仍拒不履行义务,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限高名单。

为了加快金融清收工作进程,法院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水泥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搜查,查找隐匿财产、搜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相关证据。9月14日清晨,红旗区法院展开执行搜查专项行动,出动警车4辆,警力20名,在市人大代表和红旗区检察院见证下,当地公安协助下,执行干警按照执行预案,采用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依法对水泥公司办公场所进行了搜查,强制扣押了部分现金、公司经营账目及相关票据。同时成功找到执行人赵某,鉴于其拒不履行,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天的强制措施。

赵某拘留期间,法院一方面对其及家属再次释法告知隐匿财产逃避执行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积极与检察院、公安联动,召开专题会议研判案件,继续查找补充“拒执罪”相关证据。事已至此,赵某深刻感受到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但因此案金额巨大,王珏副院长、沈志勇局长和承办法官刘啸风,多次组织申请人新乡市某银行与水泥公司代表进行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9月21日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1000万元,剩余案款883万元将在8个月内全部履行完毕。

这是红旗区法院今年开展涉金融不良资产案件专项清理工作以来执行到位金额最大的一笔案款,是一笔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该笔案款的执行到位,也是红旗区法院“金秋亮剑”专项行动的硕硕成果。今后红旗区法院继续发扬“敢于亮剑 迎难而上 使命必达”的战斗精神,严厉打击“拖、逃、躲、赖”等拒执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责任编辑:袀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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