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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安”联合发力,让规避执行无处遁形

  发布时间:2023-10-30 17:16:28


“你好,我是振中路派出所干警,根据你院临控申请,发现被执行人吕某明天早上6点40分要乘坐新乡至石家庄的火车……”

10月23日晚上9点,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王晓斐接到红旗区振中路派出所的临控反馈电话后,立即联系执行“110”24小时值班干警,请求协助出警。24日凌晨5点干警们在新乡市火车站进站口成功将被执行人吕某截获并拘传至法院。

张某与吕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被告吕某向原告张某偿还借款30万及利息。因被告吕某迟迟未履行,2023年6月原告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查控,吕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执行干警多次督促、传唤其到法院,吕某承诺与张某协商分期履行。之后,吕某拒接电话,玩起了“失踪”。为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9月下旬承办法官王晓斐发函至公安部门请求对被执行人吕某采取临控措施。20多天后,振中路派出所将被执行人临控信息及时反馈给承办法官,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10月24日凌晨5点,执行干警石琦协同执行110值班干警王卓和毛少宽在火车站进站口蹲守,在火车站派出所干警的帮助下,终于在火车发车前15分钟找到了被执行人吕某。

将被执行人吕某带回法院后,承办法官向其明法释理,仍拒不配合,基于被执行人多次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承办法官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此压力之下,被执行人吕某联系其家属,家属同意用其房产做担保,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

红旗区法院坚持“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健全完善"执行110"工作机制,积极采用公安临控措施,加大了执行力度和执行威慑力,强有力的震慑“老赖”,为进一步打通执行梗阻、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袀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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