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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奔波协调 历尽波折坎坷

红旗区法院成功执行一起重大涉执信访隐患案件

  发布时间:2011-07-12 13:37:38


    近日,当申请人程民功和靳小梅从红旗区法院干警手中接过13万元的执行款时,禁不住流下眼泪,靳小梅感动地说:“这么热的天你们辛苦了,谢谢你们救了我!”

    程民功与靳小梅是朋友关系,经靳小梅介绍,她将10万元借给了新乡市万博印务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后因该公司股东内部发生纠纷停止经营歇业,程民功诉至法院要求还款,经审理后判决该公司偿还程民功本息共计126200元。虽然申请人是程民功,但实际上靳小梅一直代理此案,因为她当初在介绍程民功借款时,把自己家的房产抵押给了程民功,如果无法还款,她的房产就要抵偿给程民功。靳小梅曾经因其他案件多次赴省进京上访我市某法院,是一个各级领导都很熟悉的上访户,过去的问题还没有解决,现在她又在此案的执行上以上访相威胁,红旗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把该案列为重点信访隐患案件,作为春季集中执行活动中的重点案件重点办理,并多次召开专题信访会研究执行方案和稳控措施。

    早在2008年10月,红旗区法院已依法查封了万博公司仅有的两台印刷设备,并进行了评估拍卖,因印刷设备是行业专用,无人竞买,两次拍卖都流拍。此后又依法进行变卖,仍然无人竞买。在这种情况下,红旗区法院没有简单地将机器设备退回被执行人,而是从实现申请人的债权角度考虑,2010年6月将该两台设备代租给了一家印刷厂,每月收取租金1500元用以偿还申请人债务。同时万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陈亮也同意如果有人愿意买这两台设备,价格合理的话同意变卖还债,靳小梅为了尽快处置机器设备,不断找有购买意向的厂家来看机器,想变卖变现实现债权。这种状况持续至2010年12月,情况出现了突变,因承租人崔有亮在印刷书籍时涉嫌侵犯知识产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印刷厂里的所有印刷设备包括我院查封的两台机器都被卫滨区公安和文化稽查部门查封,准备按照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靳小梅知晓这个情况后,非常担心机器设备没收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一下子情绪失控,冲到法院哭啼吵闹,并扬言如果法院执行不到位,就要上访。

    2011年6月初,靳小梅自己联系了河北省一家印刷厂,经过考察设备,愿意以13万元的价格买走,厂家先向法院缴纳了2万元的定金,要求法院在十日内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将机器拉走,否则就退款毁约。靳小梅为了使设备成交,开始天天来法院催促,要求尽快协调卫滨区各方面关系,使机器放行。

    红旗区法院执行人员经过和卫滨区公安、文化部门沟通,了解到崔有亮的刑事案件一审判决后上诉到市中级法院,又被发回重审,卷宗已退回卫滨区法院,重审尚没有开庭。并且刑事案件的侦查卷宗显示查封的两台机器设备并没有用于印刷涉案书籍,应当不属于作案工具。了解情况后,红旗区法院承办人即开始和卫滨区的公安、文化、检察院、法院联系协调,要求返还这两台机器设备用于偿还申请人债务。

    炎炎盛夏,烈日当头,从6月初开始,近乎半个月的时间里,红旗区法院上至主管院长、执行局长,下至普通干警放弃了一切休息时间,分头奔波在卫滨区公安一分局、卫滨区检察院、卫滨区法院以及位于本市西郊金家营的一处印刷厂之间,协调公安机关侦查部门、检察院起诉部门和法院刑庭,甚至找到卫滨区政法委汇报,向他们介绍案情和当事人的困难,以期尽快使机器放行;同时,购买设备的河北厂家因一直得不到可以拉走机器的确切时间,几次要求退款,法院还得做他们的安抚稳定工作。经过多次反复协调,最后达成一致意见:机器能否放行,取决于该两台机器是否作案工具,而两台机器是否作案工具必须经过庭审程序后方能认定。为了尽快推进案件进行,红旗区法院又协调法院、检察院打破常规,尽快开庭。时值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活动进入关键的迎检阶段,红旗区法院和卫滨区法检两院都有创建任务,在紧张的创建工作间隙,红旗区法院主动在6月17日下午联系召集公安、文化、检察院、法院相关的办案人员以及犯罪嫌疑人崔有亮,一起到位于本市西郊的涉案印刷厂内进行现场勘查,完成了开庭前的准备工作,然后又协调法检两院起诉部门和刑庭尽量提前安排开庭。无数次的奔波和协调,红旗区法院干警的辛勤工作感动了卫滨区法检两院的领导,他们也打破常规,积极支持,在创建迎检活动刚刚结束的次日即6月20日,就开庭审理该刑事案件,庭后很快合议,确定查封的机器设备没有用于涉案书籍的印刷,不属于作案工具,可以放行返还。执行干警随即到涉案印刷厂办理放行手续,使苦等了半个月的河北印刷厂家当天顺利拉走了机器,把全部货款13万元交付法院,清偿了申请人程民功的全部债务,至此一起有重大信访隐患的执行案件圆满划上了句号。(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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