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诉中”调解接续发力,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并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实质性化解了矛盾。
原告是某建筑施工公司,被告是某置业公司,原告承接被告公司外墙涂料供货及施工工程。工程验收交付后,原告多次催促被告支付工程款,被告始终未结款,截至2024年8月,被告尚欠原告82万余元工程款未支付。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特诉至法院。
调解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双方代理人联系,被告公司表示,其对诉讼标的金额及利息有分歧,需回去进行核实。之后,调解员审核原告提交的证据材料中发现,双方结算单及付款对账单均无被告公司签字,且没有施工日志,被告剩余未支付金额也与起诉金额不符。鉴于证据存疑,诉前调解阶段难以确定证据效力,需诉中对证据进行深入审查,只能先对双方进行沟通协调,筑牢调解基础。
立案后,法官对双方证据重新进行了审核质证,有了前期调解员的铺垫,承办法官迅速厘清了案件脉络,认为双方分歧并非不可调和,之后法官、调解员与原、被告经过多轮沟通与协商,最终确定了具体还款金额及还款时间,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意愿,并在调解书上签字,至此案件圆满化解。
通过灵活运用诉前、诉中程序,综合审查证据促进企业间纠纷的调解解决,即提高了司法效率,又妥善化解了矛盾。下一步,红旗区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理念,积极调解企业矛盾纠纷、及时兑现合法权益,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效率的双重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