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红旗区法院下大力气解决执行难题,一批难案、死案、陈年积案得以成功执行,涉法涉诉上访案件比例明显下降,涉案群众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杨某某申请执行杜某某借款和杨某申请执行新乡市华谊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屋买卖两起案件是本次专项执行活动的典型案例。杨某某案件自1986年立案至今几经周折,因为被执行人暂无履行能力且未发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一直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为切实解决执行积案,红旗区法院干警利用节假日有利时机,四处奔波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和下落,并依法依理耐心地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引导。自2010年8月以来,案件被执行人共分九次偿还申请人94838元,2011年4月30日,最后一笔钱款25078元如数执行完毕。申请人杨某某特地给法院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至此,这桩沉积多年的“顽”案终于执行完结。
杨某案件中,因为被执行人新乡市华谊房地产开发公司一房二卖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困境,申请人因执行无果于2008年起诉被执行人赔偿经济损失81276元。本案申请人也因一时不理解执行工作的难度而成为信访老户。红旗区法院干警了解情况后,多次深入被执行公司,对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说服教育,并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指出双方在案件执行过程中的是非责任,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被执行人终于同意签下和解协议。2011年5月18日28724元执行款如数执行完毕。这次案件的和解,不但成功化解了陈年积案,也使赔偿案件得以一并解决,收到良好的执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