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司法民主和司法透明,有效破解执行难和缓解警力不足,红旗区法院自去年六月份以来建立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多以和解方式结案,执行效果十分显著。
红旗区法院近日执行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就是一起典型案件。2011年7月14日上午,红旗区法院门口鞭炮雷鸣,申请人马某手执写有“精诚所致三年陈案终告结,因势利导一番良言化水火”的锦旗,激动地说着:“感谢法院执行局的齐队长和人民陪审员崔守平,让我的申请款这么快得到执行,解了我多年的心病”。据了解原告马某从2005年开始向被告贾某出售铝合金窗,并对被告提供铝合金窗的安装服务,被告支付部分货款及安装费用后尚欠七万货款及利息。案件自2008年结案至今,由于被告的逃避和不配合,一直未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为力克执行难关,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优势,该案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人民陪审员崔守平放下手头工作,全身心的投入到执行工作中。由于被执行人存在抵触情绪,并不按照规定时间到庭,崔守平先后发了数条短信才成功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庭。见面后崔守平并不直接谈案情,而是先与被执行人唠家常,以消除被执行人的抵触情绪,接着向被执行人讲解法律知识,告知其规避执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其明白一味的躲避并不能解决问题。崔守平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积极地作被申请人的思想工作,经人民陪审员整整一天的劝导,双方当事人均作出了让步并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天即归还了全部欠款五万余元,至此该执行案件圆满划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