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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绍君到红旗区法院视察诉讼服务工作

  发布时间:2011-08-03 18:43:42



图为李绍君副院长认真听取有关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和使用的情况汇报

    2011年8月3日上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李绍君,立案一庭庭长杜伟强,立案二庭庭长王华磊一行三人来到红旗区人民法院,对新落成的诉讼服务大厅使用情况进行视察。

    李绍君院长首先参观了新投入使用的诉讼服务大厅,并不时的向工作人员询问具体的工作情况,接着听取了刘卫红院长对诉讼服务大厅建设和使用情况的汇报。李院长对新投入的诉讼大厅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红旗法院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高度重视立案接待工作,克服种种困难,高标准完成建设工作,是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法院要充分利用好诉讼服务大厅,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同时积极做好庭前调解工作,将矛盾化解在立案环节,减轻讼累,维护社会稳定。认真做好“院长接待室”工作,架起与群众沟通的桥梁,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从而有效防止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同时李院长对目前大厅需要完善的地方也提出了一些宝贵建议。

    刘卫红院长对中院领导给予的高度评价表示感谢,表示一定会进一步完善大厅各项便民设施,提高立案、信访工作质量,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使法院真正成为司法为民的服务窗口。

责任编辑: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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