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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得意本占上风 故意伤害终败下阵

  发布时间:2011-09-02 11:18:03


   本是解决感情纠葛,却不想被情敌打伤,一度占据感情上风的情敌,也因出手伤人被判刑罚。近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王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1年3月6日零时许,被害人娄刚到新乡市长远胡同,找在此租房居住的前女友赵敏试图解决情感问题,却发现前女友和一名陌生男子居住在一起,于是与赵敏的现男友王军发生争执直至互殴。被告人王军用砖块将娄刚头部砸伤,致使其开放性颅脑损伤:右侧顶部硬膜下出血,右侧顶叶挫伤,右侧顶骨凹陷性骨折,右侧顶部头皮裂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娄刚所受损伤属于轻伤。后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征得被害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予以支持。因被告人与被害人已就民事部分达成了和解协议,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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