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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区人民法院顺利通过省级文明单位验收公示

  发布时间:2011-09-26 10:41:49



装饰一新的办公楼


察看资料室


察看创建文件材料


察看荣誉室


察看文体活动室

    红旗区法院历来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今年省级文明单位到届后,新一届党组把再创工作作为新的起点,确定了“围绕审判抓创建,抓好创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以提高干警整体素质和文明创建程度为目标,着力巩固成果,不断丰富和完善文明创建的内涵,使文明创建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有力地促进了审判、执行和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

    年初,红旗区法院重新调整以党组书记、院长刘卫红为组长的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年度创建规划,扎扎实实开展创建工作。为加强队伍建设,法院完善了绩效考核、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学习、卫生、财务、会议、廉政、考勤、司法救助、涉诉信访等47项工作制度。为全面反映创建活动,法院搜集整理并装订了内容丰富,文字翔实的各类资料近50册。为了夯实基础建设,在资金异常紧张的情况下,法院投入几十万元对办公楼院进行了一定规模的装修和改造,更换卫生间的下水管道,铺设磁砖,封闭南办公楼的阳台,粉刷墙壁,清洁外楼体,更换纱窗等。修建了诉讼服务大厅,加强立案、信访两个“文明窗口”建设。为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法院新建图书阅览室、资料室、文体活动室、荣誉室。邀请知名书法家书写名言警句,经过精心装裱后挂在走廊两侧,打造文化长廊。

    9月8日,市文明办检查验收组来到红旗区法院,通过听取汇报、查看档案材料、实地查看办公环境和硬件设施后,认为红旗区法院创建活动内容丰富,档案资料规范整齐,办公环境美化有序,干警精神风貌积极向上,能很好地将创建工作与审判工作相结合,两促进,双收获,各项指标均达到了省级文明单位的创建标准。

    9月17日至23日,红旗区法院作为省级文明单位推荐对象之一在《新乡日报》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现公示期已满。

责任编辑:王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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