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高院《关于在全省法院推广金融审判庭的意见》文件要求,11月30日上午,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召开相关业务部门会议,决定设立金融审判庭,并对正在开展的“企业服务月”活动进一步安排部署。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庆雨主持。
会议上,大家一起学习了《红旗区法院“企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关于设立金融审判庭的意见》。王庆雨副院长强调,一要做好涉企案件排查摸底工作,落实台账登记制度。通过深入企业召开座谈会、调研等方式,集中清理涉企案件,案件结案率达到90%以上,已排查出的超期未结案件结案率达到100%。二要以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为契机,推动我院金融审判庭设立。三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六强四有”为标准,在12月15日前完成金融审判庭挂牌任务。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卫红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保证金融审判庭建设的组织领导。四是要积极争取区委、政府支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设立金融执行庭,提升金融案件办理的专业化水平。
会上,干警对金融审判庭的受理范围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气氛十分热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