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0月份以来,新乡市红旗区72个社区及行政村,随处可见“法官村长”联络牌,上面记录着“法官村官”姓名、职责、联系电话和监督电话,这是红旗区人民法院践行社会管理创新活动的又一举措。
高度重视 安排部署 活动有声有色开展
为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和完善司法惠民工程工作机制,在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下,红旗区法院部分党组成员与新乡市中院有关领导一道,到洛阳市汝阳县法院调研参观法官村长工作,学习汝阳县法院的先进工作经验。回来后,红旗区法院迅速安排部署,制定《红旗区人民法院开展法官进村(社区)担任“村(社区)官”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至此,“法官进村(社区)活动”在红旗区如火如荼地展开。
深入基层 稳扎稳打 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驻村(社区)法官通过排查摸底、走访谈心等方式,及时掌握辖区纠纷特点,并制定“一对一”处理方案。活动实行严格的工作制度,法官每周至少要与分包的村(社区)电话联系一次,每月到村(社区)一次。如遇紧急情形,应及时到村(社区)现场定纷止争。每起纠纷均要列入台账,并记录好工作日志。对于化解的矛盾定期做好回访工作,防止矛盾复发。为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切切实实为百姓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法院还将驻村(社区)法官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走家串户 化解矛盾 驻村工作成果显著
活动开展至今,包村(社区)法官共进行法制宣传12次,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209件,为群众节省近万余元诉讼费,辖区信访积案得到有效化解,再也没有发生新的涉诉信访,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尤其是洪门镇阳光社区由于起步早、工作扎实,被选为新乡市法院系统推进“法官村长”工作活动示范点,省高院副院长田立文、政治部副主任齐守文等领导先后多次到阳光社区参观调研,对并我院“法官村长”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高度评价和肯定。
“自从俺村来了法官村长,有什么烦心事俺们都乐意跟法官说,以前大队解决不了的问题,法官调解几天就把问题处理了,俺大家伙都可满意了!”村里的张大娘逢人便高兴地说。
法官进村(社区)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的具体体现,也是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红旗区法院会一如既往地开展此项活动,让法官不仅驻村,更是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