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上午8点,红旗区法院大门口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文化街办事处宏泰社区梦萦小区十余名业主代表手棒一面“秉公执法办事,竭诚公正为民”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送到了红旗区法院民二庭庭长赵爱勤手中。
事件起因于2001年,新乡市新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日公司)分期开发建设了梦萦小区住宅工程。2002年房屋陆续交工,业主也相继入住。小区的物业由新日公司投资成立的新乡市永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公司)进行管理。2009年10月,永安公司突然单方面宣告撤出,小区陷入无人管理的极度混乱状态。2009年底小区业主在政府指导下依法成立了业委会。之后业委会多次找到新日公司和永安公司,要求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相关资料,但二者一直推诿,并以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亏损较大为由,将位于小区西门、南门两侧及10号楼北头共计5大间物业管理用房中的一部分分组给他人使用,拒绝为业委会办理任何移交手续。无奈之下,业委会向红旗法院起诉,请求新日公司和物业管理公司向其移交位于小区西门、南门两侧各两间及10号楼北头一间共计5大间物业管理用房和全部资料。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赵爱勤及时向新日公司、永安公司送达了起诉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并在征求双方意见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了开庭日期,同时积极指导双方当事人依法举证、应诉,避免了不必要的时间浪费。经过开庭审理,依法宣判,支持了业委会的诉讼请求。 得知这一结果的小区业主激动不已,为了表示感谢之情,业主代表们来到红旗法院给民二庭法官们送上锦旗,盛赞红旗区法院公正、廉洁、高效的司法作风,对法官们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为民伸张正义的工作态度和高贵品德表示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