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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裁判文书零差错”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5-25 10:16:29


为保障案件质量,规范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保证裁判文书的严肃性,根据院党组安排,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为诉讼案件具体或程序问题作出的书面结论,是国家司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真实记录,也是审判质量最为直观的表现形式。我院通过开展“裁判文书零差错”活动,进一步提高审判人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以优质文书保证案件质量,以优质文书保障司法公正。

二、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裁判文书零差错”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卫红担任,成员由王庆雨、李新生、张予方、郭黎、贾珺明、赵宇、付朝晖、崔进、郭德方、刘晓俭、张东峰、刘向军、许双超、郭生祥、杨新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审管办主任担任。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1、严格规范裁判文书的制作。各业务庭办案人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要严格遵循“规范、准确、透彻、无误”八字方针。规范,指裁判文书要以最高院规定的式样作范本,严禁在格式上随意变动,同时还包括汉字、标点符号、词句、语法规范;准确,指授引法律、法规准确,给付期限和方式准确、执行内容准确;透彻,指对每个证据的认定与否要详细阐述,说理要语言周密、意思详尽,杜绝在语言上产生歧义;无误,指无错字、别字、漏字现象。

2、严格裁判文书签发审批程序。遵循裁判文书“三审”制,即合议庭初审、庭长再审、分管院长终审(签发)。严格裁判文书版式标准。对裁判文书的用纸规格、字体、字形、数字符号、计量单位、编号、版面编排等进行规范和统一,做到外观整洁、层次分明、文句清爽。

3、严把文书校对关。充分认识裁判文书校对是防止出现文书差错的最后关口,必须按照原文,原意,从文字到标点符号,认真校对把关。各业务庭从法官到书记员对拟稿好的裁判文书在交付签发前和签发后送达前,要多次进行校对,在校对中发现瑕疵,应及时修改完善,确保对外裁判文书的一致性和严肃性,确保送达到当事人手中的裁判文书都是“精品。”

4、把评查关,加强对裁判文书的评查。审管办在案件评查工作中,加强对裁判文书的评查,加大对裁判文书错误的通报力度,将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作为年底审判人员绩效考核的一个内容,以确保裁判文书“零差错。”

5、制定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标准,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年底全院每一名审判人员上报一遍自己撰写的法律文书,审管办根据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标准,组织资深法官评查,评查出我院优秀裁判文书,并上报中院参加评选。

四、活动步骤

1、该活动贯穿全年,以每月评查卷宗为载体,对拟归档的案件逐案评查。

2、将该活动的评查以通报的形势每月印发全院。

3、对有瑕疵的文书,指出错误所在的同时,在院务会及党组会议上张贴公示,予以曝光。

4、对全年连续被曝光三次以上(含三次)的承办人予以全院通报批评,并取消全年评选资格,同时扣除所在部门绩效考核的相应成绩。

5、对无任何差错的承办人全院通报表扬,并与政治处结合,年终考核时给予适当的加分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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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素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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