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乡市红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正式批准设置红旗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执行一庭、执行二庭、综合办公室五个内设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法院管理,优化内设机构和执行能力资源配置,明晰划分部门职责,红旗区法院立足法院建设和司法改革实际,院党组领导高度重视,并亲自参与协调,向红旗区编制委员会提出申请增设内设机构;同时得到了区委、区编制机构的大力支持,认为建设好法院工作机构有利于法院公正、高效审判、司法为民。红旗区编制委员会以红编发(2012)8号文件,正式批准设置了红旗区法院的申请。
审判管理办公室等五个内设机构的设置,突出审判管理在法院案件管理中的核心地位,在加强干警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保证执行工作顺利开展,破解“执行难”等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