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钱财一夜之间竟然偷盗工地60盘铜线,2009年7月2日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平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阳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3岁的王阳天天和比自己大10岁的张平在一混,而张平1996年12月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于2006年3月才刑满释放。
2008年6月12日晚上,被告人李力(另案处理)在街上闲逛,逛到位于新乡市平原路丹尼斯百货的工地时,他看到工地放置了许多建材,即突生盗窃赚钱的想法,于是就给张平、王阳打电话让他们过来,三人见面后,李力把想法一说,三人一拍即合,就偷偷溜进工地一楼仓库内,盗走铜线60盘,价值8855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平、王阳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共同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二被告人基于共同的犯罪故意实施盗窃,系共同犯罪,均起主要作用,均为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张平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法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阳道案发后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事实,其家属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对其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