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午,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召开了2013年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并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敲响了红旗区法院反腐倡廉第一钟。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宇首先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要求,要求全体党员干警按照上级要求,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纯洁司法队伍,确保廉洁司法。
党组书记、院长刘卫红对2012年度工作作了简要回顾,对于该院2012年度获得表彰奖励的部门和个人也予以了表扬和鼓励,同时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她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2012年度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分析和指出了当前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当前形势下所面临的新挑战。她要求全院干警要准确把握形势,再接再厉,努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刘卫红院长指出,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要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她要求全体干警要准确把握形势,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公正、公平办案的同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坚决抵制办理“吃喝案”、“金钱案”,努力为保持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贡献力量。
最后,为增强干警的责任意识,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所承担的责任,刘卫红院长与院领导班子成员、院领导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分别签订了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各部门负责人与所在部门干警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