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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驾车酿事故 老母幼子命丧黄泉路

  发布时间:2009-08-23 22:28:42


一男子醉酒后驾汽车发生车祸,却把自己的母亲和孩子命送了。2009年7月29日,河南省红旗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广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现年33岁的王广,2008年10月31日晚和朋友喝完酒后,驾驶面包车载着母亲和孩子一起回家,22时50分左右当他驾车沿新乡市新原路由南向北行驶至市南环货运中心门前时,迎面驶来一辆机动车,该车刺眼的灯光影响了王广的视线,眼看两车靠近,慌乱的王广急忙向右打了一把方向,与临时停靠在新原路东非机动车道内的货运汽车左后尾部相撞,造成坐在面包车内王广的母亲张秀颅脑严重损伤当场死亡,王广的儿子王帅颅脑严重损伤后经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新乡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证实王广系酒后驾车;市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王广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广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二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王广犯罪后认罪态度好,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做出上述判决。(文中人物系化名)

责任编辑: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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