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被新乡市团委联合市综治办等15家单位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这也是继2007年被新乡市政法委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后的又一次殊荣。
多年来,红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在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等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并建立了一套关于青少年犯罪预防、审判和庭后帮教的工作体系。
红旗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不断拓宽维权渠道,致力于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犯罪。一是开展“法院公开日”活动,邀请青少年参观审判庭、旁听庭审、模拟法庭,亲身感受法院司法工作和法院司法文化;二是开展“一校一法官”,我院指派17资深法官与辖区内17所学校结对建立联系点,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帮助学校制定法制教育计划;三是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近年来,共向辖区中小学校上法制课10余次,法制讲座5次,受教育师生达3万余人,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为消除未成年人对法庭内威严的审判环境而产生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红旗区法院刑庭专门选择一个空间相对小的审判庭作为未成年人审判专用庭,并在法庭内张贴“浪子回头、诚心悔过、从轻处罚”的宣传标语。开庭时,对未成年人实行不站立、不戴戒具,有利于少年被告人陈述案情,消除恐惧心理,找出失足原因,为今后开展帮教工作打好基础。在审判工作中坚持执行轻缓的刑事政策,对偶然失足的少年犯能适用缓刑的,一律适用缓刑,提供改过自新的机会。
为帮助失足青少年找回属于自己的人生道路,与红旗区关工委联合,借助社会力量,以离退“五老”人员为主力与刑事法官紧密配合,成立挽救失足青少年工作帮教小组,一对一帮教,每月坚持和帮教对象本人,青少年家长、所在学校、单位及社区、村委会,辖区派出所“四见面”,了解被帮教青少年思想动态,制定下一步帮教计划。近年来,我院帮教小组共帮教近50名青少年回归社会,受到了家长和有关部门好评。
该庭庭长表示会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为维护辖区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等工作不断做出新业绩、取得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