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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司法作风、促公正廉洁

红旗区法院“四项举施”扎实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3-07-10 09:49:48


    为进一步推进司法为民,有效树立起人民法院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红旗区法院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着力从转变司法工作作风、深化阳光司法工作建设等方面,大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转变司法工作作风。每名干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严格规范考勤制度,上下班进行指纹签到,院领导还不定期地抽查干警在岗履职情况和警容风纪,强化干警纪律作风,杜绝慵懒散奢现象。

    二是创新便民措施形式。大力开展巡回审判,走出法庭、深入农家、社区开庭、调解,充分了解当事人情况,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并以案释法;通过“院长接待日”和院长信箱及时解决群众投诉、建议和法律咨询,实现法院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做到优先立案;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员”制度,对当事人起诉的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争议标的金额不大的案件,实行免费诉前调解,减轻群众诉累。

    三是深化阳光司法工作建设。围绕“阳光司法”,推行庭审直播和裁判文书上网;开通法院官方网站和微博,将每日工作动态以图文形式予以公布,网友可进行观看和评论;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联络,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开庭、参与调解和执行、参加案件评查等活动,充分畅通人民群众行使参与权和监督权的渠道,有效促进司法公正。

    四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集中学习、开展革命传统教育、邀请专家专题讲座等形式,增强干警宗旨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设置防腐“高压线”,构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的预防与惩处机制,有效提高干警拒腐防变、抵御外部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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