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为一种新的社交工具,被广大年轻人所热衷。与QQ等其他社交工具相比,微信的“摇一摇”,“查找附近的人”等工具对陌生人的定位更精确。微信的这一功能被广大年轻人喜爱的同时也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带来可乘之机。8月16日,红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微信交友引发的盗窃案件。
2013年5月,李楠通过微信的“摇一摇”,摇到了网友佳佳,两人开始在网上聊天,并觉得很投缘。很快,两人在佳佳开的奶茶店见了面,彼此印象也不错。几天后,李楠再次来到佳佳的奶茶店,在佳佳去洗手间的时候,李楠发现了其正在充电的iphone5手机时,便心生歹念,将手机线拔掉装进口袋,又以自己也要上厕所为由,离开奶茶店。佳佳回到店里后正在充电的手机不见了,随即报了警。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楠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官提醒,微信流行以后,一些不法分子通过微信进行犯罪的案件频频发生,以诈骗、盗窃、强奸、敲诈勒索居多,因此在使用微信交友、聊天时,一定要记住“微信有危险,使用需谨慎”,通过微信、微博等公共平台交友时要谨慎选择社交对象。(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