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充分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充分发挥司法审判机关在社会敬老、爱老活动中的职能作用。近年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坚持“服务要主动、执法要高效”工作思路,针对老年人群体的特殊情况,丰富活动载体,时时处处把为老年人提供良好司法服务放在首位。
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增加青年敬老爱老之情。从该院积极响应全市招募青年志愿者的号召后,立即在全院范围内发起号召,并招募了法官干警青年志愿者24名。每年3月5日学习雷锋日、“5.1劳动节”、“5.4青年节”等纪念节日,该院青年志愿者组成服务队到辖区看望孤寡老人,残疾人,并为他们讲授法律知识进行维权。
法官主动送法服务进社区,为老年人普及法律常识。我院多年来坚持走出去、送法律活动,广泛开展进社区、进农村送法活动,开展巡回审判、发放法律宣传材料,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和调解。每年定期进行巡回审判,调解案件 200多起,发放法律宣传材料1000多份,普及老年人法律常识。对于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红旗区法院组织法官采取上门审判、上门调解等措施,极大地缓解了农村老年人诉累的问题。
创新便民措施,方便老年人维权。一是加大救助力度,对生活困难的老年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必要时帮助联系申请法律援助。近三年来,我院共帮助10余位困难老年当事人申请到法律援助,对50多位老年当事人进行缓交诉讼费用,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设立“老年人维权绿色通道”,要求干警接待老年人坚持做到“接待热心、倾听专心、答疑细心、疏导耐心”,竭力方便老年人诉讼;三是坚持开展巡回审判,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采取上门调解、上门审判的方式,使其足不出户感受司法关怀;四是针对老年人涉老维权的特点,加大诉前调解力度,由诉前调解员先行给予调解,从根本上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努力促进老年人家庭和谐美满。近年来,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我院共化解涉老纠纷近80多起,收到辖区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