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旗区人民法院在深入贯彻执法为民理念的基础上,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开展多项措施,努力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通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群众观点大讨论”、“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法官的追求”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正确引导干警全面理解公平和正义的内涵,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认识到作为一名法官对社会弱势群体进行倾斜保护是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是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在立案环节,为弱势群体采取窗口立案、电话预约立案、假日立案等多种途径提供“一站式”服务;对老年人诉讼设有专门的“绿色通道”。对涉及老、弱、病、残者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农民工工资案件一律给予缓交、免交诉讼费。在诉讼环节,有针对地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项活动、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等,对涉及弱势群体的人身伤害赔偿、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劳务工资、工伤认定等纠纷案件,由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专门的合议庭,为欠缺诉讼能力的弱势当事人进行诉讼风险告知、举证说明、法律释明和收集证据,并采取适用简易程序、开“假日法庭”的方式快审快结。在执行环节,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执行、优先使用执行资源的“三优先”, 对涉弱执行案件的“老赖”加大曝光力度,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拘留等强制措施,确保弱势群体的权益得以实现。
三是延伸职能,送法上门。组建法官志愿者队伍,定期到农村、到社区为空巢老人、残疾群众、留守儿童送法上门,向他们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解答法律疑问;深入到厂矿、建筑工地,为进城务工人员等群体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每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自发为辖区的困难群众、困难职工、进城务人员子女捐款捐物,送去米面油过冬棉衣,勇于担当法院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