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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搭讪周密行盗 遇好人当场识破

  发布时间:2014-06-11 08:26:43


    一名作案人负责搭讪,转移受害人注意力,另一名作案人负责实施偷盗,虽然作案计划实施周密,但巧遇好心人帮忙,最终被当场识破。日前,红旗区法院审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杜某某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13年11月13日,被害人王某和同事程某在某商场餐厅吃小火锅,手机放在吃饭桌子上。这时候被告人杜某某走过来,问见没见一把长钥匙,王某说没看见后杜某某便准备离开。此时商场的服务员看到王某的手机被另一男子悄悄拿走,识破了杜某某极其同伙的盗窃伎俩,便及时的给王某打了个手势,示意手机可能被盗。王某发现自己的苹果手机不见时,就拉住杜某某没让他走,并用同事程某的手机打了110。杜某某把手机还给了王某,求其放了他,但仍被民警扭送到公安机关。后来证实是杜某某负责搭讪,引开王某视线,另外一同伙(在逃)负责偷盗。

     红旗区法院在审理该案时认为,被告人杜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伙同他人基于共同的犯罪意图实施了犯罪行为,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杜某某具有违法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杜某某退还被害人赃物,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做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该类盗窃案一般为几人协作作案,部署周密,手法高超,让受害人防不胜防,广大群众在外购物、逛街、吃法时,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最好随身携带,同时,一旦发现可疑人员,要加强警惕,及时的提醒被害人,发现权益受侵害时,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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