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旗区法院认真分析省巡视组交办案件存在的问题,因案施策,对症下药,使上访人息诉罢访,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既解决了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又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02年6月20日,王小小向我院起诉张立等八人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要求八被告各赔偿各项损失2866.35元。我院受理后,因张立等八人涉嫌故意伤害被公安机关刑拘,民事案件被迫中止审理。
今年5月,王小小之母张兰向省政法委巡视组反映情况,省政法委巡视组将该案交办,我院对此高度重视,由于原案件承办人已经调离我院,此案确定由主管副院长郭黎包案,小店中心法庭庭长许双超为责任人。包案干警迅速调取该案卷宗,仔细研究案情,利用休息日及时与张兰取得联系进行了解和沟通。通过了解,八被告的住址由于时间的推移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上访人也自称曾多次寻找,都无果而终。如果案件继续审理的话,只能采取公告送达方式,上访人刘新凤又无力承担公告费用。将来即使判决了执行上仍存在困难,鉴于案件目前的情况,从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同时为了迅速化解矛盾,案结事了,我院包案干警许双超在了解其诉求后,当场依规定向其退还了诉讼费及其它费用,并且在司法救助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自己拿出1300元交给了上访人,上访人非常满意,随即写下了息诉罢访保证书,表示自愿撤诉,将不再上访,最终这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