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17-19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忠东、专职审委会委员闫紫梅深入卫辉市法院的安都法庭和红旗区法院开发区法庭、小店法庭进行调研指导工作。田忠东副院长在调研中指出,三个法庭在人少案多情况下,长期坚持加班加点,任劳任怨,全力办理案件,是 “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重要体现,对干警们的干事创业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全市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是要不断加强法庭审判工作。基层法庭是法院工作的最前沿,法庭的审判直接关乎着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优质、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的尊严,关心群众之所求,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二是“一村一法官”制度要继续扩大受众面。法庭直接设在人民生活驻地,设在群众的家门口。要多走村入户,多深入群众,利用庙会等乡村集体活动,举办法制讲座、散发法律宣传资料,扩大法制宣传的覆盖面,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守法用法意识。
三是要充分发挥法庭的“窗口”作用。免费为群众提供诉讼指导、发放诉讼指南资料,完善诉讼服务职能;强化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和判后答疑、释明工作,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尽心为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便利。
四是要加强法庭队伍建设。通过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审判职能;加强学习,提升队伍的理论思想素质;以老人带新人,增强新人对工作的熟悉度,使新人快速进入工作角色。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要讲究执法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统一,不能就案办案、机械执法,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
五是法庭基础设施要尽快完善。通过“五小”(即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建设这一平台的建立,让干警的工作环境更加优美,业余生活更加丰富,廉洁自律更有保障,利民便民更加有力,更好地展示法庭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