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因为吸毒造成的家庭破裂和造成的社会犯罪在不断的攀升,从最初的吸毒、贩毒,再到现在的容留“毒友”一起吸毒。试想一下,如果这些事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你会觉得安全么?2014年12月7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嫌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被告人王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依法判处管制三年。
9月27日18时许,公安民警对新乡市电大家属院楼1单元2楼南户王某家中检查时,偶然发现在其南卧室的桌子上有类似吸毒工具吸管一根、锡纸两片。经过询问,原来王某就是有过前科的“小红”。王某的同伙王某清交代说他们吸的是一种叫“黄皮”的毒品,吸食方法就是把毒品放在锡纸上,用火在下面烤着,上面用管子吸着。就这样,王某清和这个“小红”成了“毒友”,王某常让王某清来自己家一起吸毒数次,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而且,“小红”王某曾经因吸食毒品,于2012年10月25日被新乡市公安局东街分局强制隔离戒毒两年。王某的屡教不改,造成了对社会的严重危害,也对自己的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他的妻子也是伤痛不已,天天以泪洗面。
红旗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国家规定,被告人王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王某具有违法犯罪前科,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做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