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生活中,男女之间的情感纠葛让当事人辗转反侧,但无论如何都应冷静处理,倘若因感情之事使尽手段,大打出手,超越法律,最后只能是两败俱伤,得不偿失。12月15日,红旗区法院审理一起因感情纠葛引发的涉嫌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禹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八个月。
2014年1月7日凌晨,禹某某和朋友在新乡市某KTV唱歌时,在“陌陌”上联系到其前女友张某,心想两人分手以后好长时间没见面了,便约她出来唱歌,两人也好见见面,禹某某的软磨硬泡之下,张某应约而来。张某到了以后两人便换了个包间,并点了首歌唱歌,唱到一半时,张某的现任男朋友荆某给张某打电话,要她回去。谁知,张某拿包要走时,前男友禹某某说这么长时间不见了,想多和她聊一会儿,不想让他走。正当两人纠缠争执的时候,现任男友荆某来了,看到禹某某纠缠着张某,两任男友便互相推搡、厮打起来,这时禹某某喊他同去唱歌的朋友一起出来对荆某殴打起来。最后,张某的前任男友禹某某将现任男友荆某殴打致轻伤二级。而前男友禹某某亦将面临法律的制裁,真可谓两败俱伤。
红旗区法院认为,被告人禹某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之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