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目前,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实践中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然而除了参与审判之外,陪审员的作用能否有更多的延伸呢?虽然我国现有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人民陪审员能否参与执行工作,但执行工作作为与审判工作并驾齐驱的核心司法职能,陪审员参与执行和陪审员参与审判工作一样,无疑与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化的精神相契合,有助于推进和增强司法民主化程度。新乡市红旗区法院以最高法和河南省高院开展新一轮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为契机,探索了一条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民事执行的优势,破解执行案,增进司法民主的新途径。
“搭台唱戏”,人民陪审员登上执行岗
赵某、王某原系夫妻,婚后育有两女,双方因感情不和,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夫妻共有的一套房产判决给了女方王某,女方则需给付男方赵某该房产的价款的一半价款即75000元钱。判决生效后,双方都未履行法院义务。后双方都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双方都片面强调自己的权利,拒不履行应负义务,情绪都异常激动,为给法院施加压力,女方带两个女儿扬言自杀,男方也威胁说,法院敢来强制腾房,他就以自焚抗争…… 。就是这样一起棘手的“死案”,在人民陪审员崔守平的参与处理下终于“起死回生”,双方顺利交接了房产, 这是该院运用陪审员参与执行新机制化解执行难案的一个成功案例。
“我院共聘请了35名人民陪审员,来自不同工作岗位和阶层,都有着丰富的社会经验、极大的社会责任感和热情。” 该院执行局局长付朝晖介绍。为了让陪审员更好的发挥作用,正确行使陪审权,该院一是做好执行前准备工作,保证人民陪审员能够庭前阅卷,了解案情,熟悉案件争议焦点;二是指导陪审员完成案件执行需要的调查取证工作;三是案件评议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与发表意见的作用,对法律适用、执行措施的采取独立行使表决权,并要求法官必须充分尊重并认真研究和采纳陪审员的意见。
为了使人民陪审员更好地参与执行工作,给陪审员们真正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法院为他们购买办公桌椅、安排办公室、配备办公用品,陪审员每周到岗时间不低于3天,并按照出勤记录适当给予补助。
“执陪互补”,化解执行难案效果好
“这些人民陪审员们,只要案件需要,不管刮风下雨,不管时间多晚,往往都是在得知信息的第一时间,匆匆赶到法院,热情的帮助当事人,公平公正而又朴实的站在他们的立场说案情,讲法理,着实帮助我们化解了不少执行难案。”
该院充分发挥陪审员这种非职业化机制的“人缘”“地缘”优势在案件协调、调解中的作用,着重在三个环节上注重发挥陪审员的“桥梁纽带”和“执陪互补”功能,使案件执结率不断提高。一是以陪审员懂得风土人情和乡规习俗的“信息员”优势为基础,在案件执行前,安排好陪审员协助案件调查摸底工作,为案件执行夯实基础。二是执行前后,理清头绪、因势利导的调解环节中,发挥好陪审员 “地缘”“人缘”优势的“有的放矢”作用。由于陪审员大多来自基层的村居社区,与当事人同处于同一个生活圈,朝夕相处感情心理上易于交流沟通,陪审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当事人易于接受。三是执行后,在释法明理劝说引导,息诉服判的稳定环节中,发挥好陪审员的人情世故的“缓解”“降温”作用。
据统计,自今年年初该院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案件以来,短短半年时间内,陪审员参执案件100余件,参与的案件执行率达100%,其中90%以和解的方式执结。
“情法交融”探索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长效机制
“法官依法教育,陪审员以情理劝解,使我明白自己的行为无论从法、理、情上都讲不过去……”近日,曾让执行法官头痛的被执行人王某来到红旗区法院执行局,就案件的顺利执结向执行法官及帮助协调的陪审员表达了谢意。
“陪审员参与执行中弥补了法官专业知识的不足,而且充分利用他们扎根群众的便利条件,使当事人能够平心静气地解决矛盾纠纷,为破解“执行难”起到了很好的推动作用。”红旗区法院院长沈国道说。
该院专门制定出“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制度”,建立起一种新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规定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纠纷执行案件;涉执信访案件;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执行案件;复杂疑难的执行案件;需要采取大型强制措施活动 的执行案件等五类案件,要邀请陪审员参与。
同时规定,人民陪审员参与的执行案件,人民陪审员有权审阅执行案卷材料、参与案件调查、评议、主持执行和解、作出执行裁定等活动。在陪审过程中发现执行程序违法或执行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时,人民陪审员可直接向院长或上级部门反映。
据了解,该院建立该机制以来,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有涉诉信访苗头案件30多件,均以和解方式结案,且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上访,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让陪审员参与执行,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陪审制度在司法审判中表达民意、反映民声的渠道作用,促使法官在执行中能够更多关注民生和民意,注意执行方法;另一方面由于人民陪审员社会普通成员的特殊身份,其中立性和亲和力使他们出面与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更有利于价值沟通,能够提升执行工作的效果和法院公信力。因此,执行中让陪审员参加,它在执行机制的完善、执行公正的实现、执行效果的提升以及执行环境的优化等方面都将发挥重要作用。”新乡中院将及时总结该院经验在全市法院推广。”新乡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明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