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新辉同志籍贯系河南省辉县市,回族,1973年6月出生,1991年4月进入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工作,199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红旗区人民法院通讯员、法警、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副科级审判员,一级法官。近年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省优秀法官”,“个人三等功”,市、区级“优秀共产党员”,“政法战线先进个人”等数十项荣誉,他所带领的民一庭被授予“集体三等功”、“保护‘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
杨新辉同志多年奋战在执行和审判工作一线,面对日益繁重的审执任务,他爱民、敬业、担当、奉献,始终牢记宗旨心系群众,体现了基层法官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他以崇法尚德的价值观念,以融入血液的良知善良,以甘于寂寞的执着精神,以点点滴滴的无私奉献,践行着司法为民的伟大事业。他身患高血压,长期带病超负荷工作,就在2015年2月4日晚上,为了让农民工兄弟早一天拿到被拖欠的工资,过个祥和快乐的春节,他加班加点,不知疲倦地赶写判决书直到深夜1点。第二天上午,他又分别担任审判长主持了两个庭审,到11点时第三个庭审即将开始,当他得知该起婚姻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健康路上发生争执,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他果断地冲上前去进行制止,造成脑部大面积出血,被送往医院急救,至今尚未完全苏醒。杨新辉同志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他的诺言——让生命与使命同行。
坚定党的信念,深怀爱民之心,为群众尽心尽责
入党17年来,杨新辉同志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他牢记习总书记讲的“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到民一庭主持工作时,面对大量的审判案件还有部分执行案件,他带着强烈的责任感,夜以继日地工作,经常是上午开庭、下午接待当事人、晚上和同事们轮班蹲守被执行人。在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执行案件中,由于被执行单位地址变更,他几经辗转,历时一个星期查询被执行财产,终于将三万元钱执行到位。在发放执行款时意外发现申请执行人联系不到,他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凭着记忆在雨中探访寻找了三个小时,当他浑身湿透地出现在申请人面前递上三万元执行款时,申请人感动地热泪盈眶,握住新辉的手一再道谢。
在审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时,当他得知一方当事人长期卧病不起,出庭应诉十分不便,他就决定把法庭搬到病床前。2014年9月的一天,他与同事下班后驱车一百多里地,步行二十多里山路,来到卫辉的狮豹头镇,他们不顾长途奔袭的劳累,立即投入案件的审理工作,在认真了解案情,归纳争议焦点后,他又辨法析理,耐心细致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握手言和。在场的旁听群众无不竖起大拇指称赞他是一心为民的好法官,当杨新辉带着欣慰的笑容离开时,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在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中,杨新辉同志多次利用休息时间到洪门镇保安堤村陈老太太家中调解,最后使母子俩重归于好,结局圆满。时隔半年之久,七十多岁的陈老太太带着自家生产的花生和香油,从几十里地外的农村到法院看望好法官杨新辉。杨新辉不忍拂去老人的好意,便收下了心意,在送老太太回去的路上偷偷在她的口袋塞了五百块钱。他对同志们说:“作为一名共产党员理应与群众保持血肉联系。群众对我的信任是我工作的动力,群众对我的肯定是我最大的成绩”。
热爱司法事业、勇于主动担当,为人民真情奉献
杨新辉二十四年如一日,为自己热爱的审判事业挥洒着“热情”与“激情”,奉献了壮丽的青春,他一心一意扑在每一起案件上,用自己的小爱撑起社会和谐的大爱。在任职民一庭庭长期间,大量的民事案件让同志们感到前所未有的压力。他一边用“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来勉励大家,一边率先垂范勇挑重担,将骨头案、棘手案揽给自己。在某物业公司诉350多名业主物业管理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中,他为了办好这批案件,专门买了个沙发床睡在办公室,以庭为家。他放弃节假休息日,亲自带领民一庭干警送达法律文书,逐家逐户与业主沟通调解,仅走访完350多名当事人,他已经累计爬了一千多层楼梯,最终该系列案件90%以上调解结案,维护了群众的安居乐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保护“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和“拖欠农民工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中,杨新辉全力以赴投身其中,他说,涉及“三留守”和农民工案件关乎民生问题,我们务必竭尽全力,把这项工作干好。因此他亲自担任审判长,成立专项审判合议庭,对此类案件快审快判,实现了一个月内100%结案。此外,他带领民一庭法官走访工地,走进农村,深入社区,开展普法释法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发放宣传刊物、慰问农民工等活动。因成绩突出民一庭荣获新乡市中院“三留守”活动先进集体,民一庭青年法官彭晓明被评为“2014年新乡市最美志愿者”,杨新辉被辖区群众亲切地称赞为“农民工维权卫士”。
坚守道德良知,秉承公正廉洁,为人民公正司法
“法律之上是公平,公平之上是一个法官的良心和善良”。杨新辉同志深知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是人民法官的天职,决不能让天平失去平衡。正是坚定这样的人生信条,20多年来杨新辉同志承办的数千案件中,无一冤假错案。“人以廉立,法以廉行”,女儿婷婷写给父亲的廉政寄语被杨新辉放在办公桌上。在他的办公室有一面镜子,他每次开庭前都要对着镜子整理下仪表,他说,这感觉像在沐浴更衣,像在接受思想上的洗礼,我将在这个狭小的审判法庭里主宰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命运,我们是否意识到了职责的神圣,我是否做到了公平。
在杨新辉同志从事执行工作期间,某企业负责人为了拖延执行时间,通过多方关系找到杨新辉,并拿出五千元放在杨新辉的面前,要求给予方便,在被杨新辉同志严词拒绝,该企业负责人恼羞成怒,甚至找人打电话恐吓威胁,但杨新辉同志始终不为所动,最终依法执结了该案件。
2014年6月,一位民事案件当事人张兰芳带着全家来到红旗法院向杨新辉送来了“忠诚法律主持正义,依法维权永生难忘”的锦旗,她坚持要求将这面锦旗永远悬挂在红旗法院的大厅里,她说,杨法官是个好人,他一心为民公正执法,她一辈子都感激他敬佩他。
在多年的工作中,他坚持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受的“三拒”原则,在金钱和诱惑面前,杨新辉同志始终做到了警钟常鸣,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他就是以这样淡泊名利、两袖清风的职业操守,真正把法治精神放在心中,把法官的良知放在心中,全力突破各种干扰和羁绊,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时间定格在2月5日的上午11时,杨新辉同志来不及审理密密麻麻排好庭审的案件、来不及把案头起草了一半的判决书完成、来不及实施案件分类审判改革的设想、来不及兑现陪女儿去北京的承诺、来不及吃一口妈妈中午准备好的饭菜.....他躺在重症监护室内,颅内出血146ml昏迷不醒。杨新辉同志住院治疗期间,省高院、市中院、区委、区人大、区政协、区政法委等上级领导前来看望慰问了杨新辉同志及其家人,市中院院长袁荷刚多次到医院看望杨新辉,大年腊月二十九冒着严寒到家中看望他的母亲和女儿,并亲自协调省医院专家为杨新辉同志研究治疗方案,在大年初五假期中,他又亲自协调省医疗部门,调配紧俏特效药物;红旗法院院长刘卫红第一时间组织动员各方力量,将救治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中心医院的领导及医护人员给予了高度重视与及时医治。社会各界群众络绎不绝自发组织来看望杨新辉同志,律师们来看望杨新辉了,本外地法官同仁们来看望杨新辉了、人民陪审员们来看望杨新辉了,案件当事人来看望杨新辉了,他们不约而同,怀着对杨新辉同志深深的敬佩和殷切的祝福来了;红旗法院的同事们自发组织向杨新辉同志捐款,并到医院24小时轮流值班守护……。他们以不同的方式向杨新辉同志及家人表达祝福,期待他能早日醒来。
杨新辉同志是一名战斗在基层法院的人民法官,作为一名正义的捍卫者,24年来,他一直用青春和汗水谱写着审判工作正义的华章,用自己的真情和行动实践着对法官事业始终如一的追求。在本次突发事件中,他凭着一名党员法官的责任和担当,勇敢地站了出来,这是他多年来坚守爱民、敬业、担当、奉献的具体体现,实现了其常说的“法官不分庭内庭外,共产党员不分份内份外”的承诺,折射出其作为法官的独特灵魂和良知,也印证了他“让生命与使命同行”的豪迈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