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经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市委巡察机构拟选调的25名工作人员即将奔赴巡察岗位。
本次选调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从6月11日发布公告至8月12日公示结束,历时63天,选调工作组织严谨、高效有序、公开透明。
据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选调工作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把严格程序、阳光操作作为一条铁的纪律贯穿始终。一是公开透明。将公开选拔的职位、任职资格和工作程序等,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多种渠道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严格规范。严格把好每一个关键环节,统一尺度,规范操作。命题环节,由县(处)级干部带队、两名监督员监督,按照公务员招录标准,聘请外地专业机构进行命题。面试环节,考官均从省纪委和8个省辖市考官库中随机抽取,采用结构化面试,当场公布成绩。体检环节,严格按照公务员招录标准,进行加密处理。考察环节,全面考察报考者的德、能、勤、绩、廉,并就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进行核实。三是全程监督。聘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和党风政风监督员全程监督,将各项监督规定落实到选调工作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对笔试、面试全程进行电子录像监控,并存档备查。
据悉,25名选调人员中最大年龄为40岁,最小年龄为26岁,平均年龄31岁。其中,拥有学士学位者19人,取得硕士学位者6人,7人拥有法学学士学位,5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经过培训,25名选调人员将全部充实到市委巡察办公室和巡察工作一线,更好地发挥巡察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