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自己是人民警察,来欺骗感情;谎称自己有门路可以帮助别人的孩子上好学校,来骗取金钱。2010年8月25日,屡次施骗的赵石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08年5月的一天,赵石和朋友一起出去玩认识了一名叫莉莉的女孩,当莉莉问起赵石从事什么工作时,赵石就谎称自己是市公安局某区分局刑警队民警,天真的莉莉就相信了赵石。之后,赵石不知从那弄到一身警服,整天穿着这身警服来找莉莉,在他的甜言蜜语下,在他的伪装下,莉莉对赵石的身份从未产生过怀疑,并答应和赵石以男女朋友身份交往。接下来日子,赵石事事顺着莉莉,还告诉莉莉他马上要升职了,等升职后就娶莉莉为妻子,莉莉完全相信这个“好警察”就要成为自己的老公。
同年11月2日,赵石找到莉莉说,为了升职,自己要去送礼,但一时资金周转不开,想先从她这儿借点钱,等自己钱攒够了就马上还给莉莉,莉莉想赵石马上就是自己的老公了,再说赵石能顺利升职,他们婚后的日子也会好过许多,二话不说莉莉就给赵石拿出18100元和一条价值近2000元的黄金项链。还没过两天,就在11月4日,赵石又以自己的好朋友结婚要随礼,再次向莉莉借4000元,并说到时候一起还给她,莉莉又相信了赵石。尝到甜头的赵石,开始一个谎话接一个谎话的骗取莉莉的钱。突然有一天莉莉给赵石打电话,可对方电话关机,连续好几天都没有音讯,莉莉还以为赵石出什么事情了,就跑到赵石的单位询问情况。这一问,莉莉可傻眼了,单位说根本就没这个人,莉莉这时才知道自己被骗了,马上报了警。最终赵石共骗取莉莉3万余元。
其实,赵石施骗已经不是这一次了。此前,赵石以自己门路广,可以帮助孩子上好学校为名,骗取卢某现金7000元。而早在2005年的时候,赵石就因犯诈骗罪,被市卫滨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但其释放后依然整天无所事事,没有经济来源的赵石又开始投机取巧,干起了骗人的勾当。
此次,经河南省红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今年34岁的赵石,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依法应从重处罚;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赵石在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并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按照数罪并罚,法院判处赵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石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