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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区法官依法维权 农民工送锦旗“点赞”

  发布时间:2015-11-02 09:40:19



    “真是太感谢开发区法庭的刘法官了,本来还以为拖了三年的工程款打水漂了,没想到在红旗区法院这么快就有着落了”10月21日一大早,拖欠农民工工程款一案的原告马某将一面写有“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驾护航”的锦旗送法红旗区法院开发区法庭庭长刘向军手里。

    2012年6月原告马某承包了新乡市大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郑州市航海路大桥石化加油站建设的部分工程,现该加油站早已投入使用,但被告杨某、大路公司以工程存在质量问题为由拖欠马某劳动报酬74050元,马某多次索要未果,今年1月向红旗区法院提起诉讼,刘向军庭长说将该案作为农民工维权重点攻坚案件,耐心调查取证,多次集中商讨对策方法,想尽一切办法为农民工兄弟争取权益。红旗区法院最终判决大路公司支付马某剩余工程款63541元;

    接到判决书,马某连夜制作了锦旗为法官的辛勤付出“点赞”,以此表达内心的赞许与感激。第二天一大早就赶到红旗区法院,紧紧地握着刘庭长的手激动的说:“我今年60岁了,这两年要不到工程款不得不跟老伴四处打工为生,红旗法院依法快立、快审、快结,不辞辛苦为我们维权,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及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让我太感动了,这面锦旗你们一定得收下!”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责任编辑:杨鹏云    

文章出处: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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