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红旗区人民法院现拟聘特保辅警10名(男性8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或涉案记录。
(三)报考特保辅警的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1987年12月1日至1997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特保辅警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人民公安、警察类专业及退伍军人优先。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报考特保辅警的男性身高不低于175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5cm。
(六)退伍军人及有人民法院工作经历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七)个人能在新乡市区解决住宿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01月27日-29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二)报名地点: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南二楼会议室(健康路76号)。
(三)提交资料:报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4张,填写报名表。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聘人员与拟聘用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报考特保法警的考试分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知识、基础写作能力等。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内容主要是对身体机能的基础测试等。
四、面试
面试按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员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认知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和口头表达能力进行测试。
以上考试时间、地点视报名情况而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和面试情况,综合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依据体检结果,由红旗区人民法院组织进行政审。
六、培训聘用与工资待遇
政审合格者,由红旗区人民法院组织进行岗前培训。
经培训考试合格者,由市宏启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向红旗区人民法院进行劳务派遣,正式上岗。未通过培训考试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1600元,并按照新乡市有关规定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联系电话:0373-3769025
宏启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6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