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执行工作健康顺利开展,红旗区法院特地于4月8日上午主动邀请市、区检察院就对执行工作进行法律监督进行了座谈。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张明华,市检察院民行处陈善林处长,何勇副处长,市中院执行局邓长城副局长,红旗区检察院张志红主任等领导莅临我院出席了座谈。
座谈中,张局长指出召开这次座谈会,不仅使检察机关进一步了解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法律监督,还将对法院的执行活动起到积极地促进作用。陈处长结合工作实际谈了三点意见:一是法院要摒弃监督就是找事的错误认识,要认识到检察监督和法院的执行工作一样都是在维护法律的权威。二是执行难已成为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法院执行部门要利用好检察监督,建立起沟通的平台,学会借力,借助公安、检察机关的力量,加大打击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的力度,共克执行难题。三是检察机关以前在事后监督上做的工作较多,今后将在事前、事中多做工作,配合、支持好法院的执行工作,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努力实现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通过座谈,与会人员对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检察监督达成了共识,并决定在最近会签出台进一步落实检察监督的相关工作细则,建立起协调合作机制、执行息诉息访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等,通过“人民法院邀请监督”、“当事人申请监督”、“检察院主动介入监督”三种方式,对重大、复杂、疑难的执行案件开展监督,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