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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旗区法院女法官走进社区宣传《反家暴法》

  发布时间:2016-03-22 09:06:55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反家庭暴力法》,并于2016年3月1日正式施行。

    三月的春光明媚,红旗区女职工维权行动月、平安红旗建设宣传月、法院送法进社区主题活动于3月18日在红旗区东旭社区启动,这标志着主题活动在全区热烈而有序地铺开。红旗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程希岭,区总工会经审主任、女工主任谭青,洪门镇副镇长、工会主席炎敏、区法院家事法官出席了启动仪式。

    区法院精心挑选家事审判经验丰富的家事法官张巧荣、刘志丹、闫玉静,她们以近年来涉家庭暴力的典型案件为例,在现场讲解怎样运用《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和抵制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传统观念中,大多数人认为家庭暴力不过是家庭私事,不宜宣扬,外人也不便介入。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一方特别是女性同胞往往选择隐忍,这更放纵了施暴方肆无忌惮的实施暴力。家事法官张巧荣对前来咨询的女同胞说:“姐妹们要改变这种观念,首先要对家庭暴力说不,必须认识到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认识到暴力是错误的;其次无论家暴发生在公共场合还是家里,都可以向施暴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工会、社区、妇联等单位反映和求助;最后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包括就诊记录、诊断证明、照片、报警记录等,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参与活动的区总工会经审主任、女工主任谭青还不时向女同胞讲解女职工权益维护的注意事项和可靠办法。

    红旗法院和红旗区工会联合发力,宣传反家暴法,保护女职工权益,此举是对建立“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推动、综治协调、社会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有力践行和推动。本次活动为社区女同胞发放《反家庭暴力法》法律手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专刊、送法六进宣传册、打击非法集资法律知识手册共计260余份,现场为前来咨询的社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32人次。红旗法院将继续推进家事审判改革,为妇女儿童撑起司法保护伞,让每一个女性过上温馨而有尊严的生活。

责任编辑:李婉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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